無極4註冊_各國家/地區食品標籤法規要求介紹-歐

- 编辑:www.hwz100.com -

無極4註冊_各國家/地區食品標籤法規要求介紹-歐

   隨着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不斷髮展,我國與世界各國經濟貿易聯繫日益密切,尤其是與各國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貿易在國際貿易中佔有重要地位,在實際進出口過程中會存在很多問題,而產品標籤不合格已成為產品不合格的主要因素之一。以美國為例,在美國標籤不合格的產品將被視為摻假產品,拒絕進口。通過食品夥伴網的食品抽檢信息查詢分析系統可以看出(如下圖所示),2021年我國有463批次(占所有不合格產品的33.24%)輸美產品因標籤不合格被美國拒絕進口,也就是說大約三分之一的食品因標籤不合格被美國拒之門外。近期食品夥伴網將對各國食品標籤法規要求進行介紹,以期為出口食品企業提供幫助,本期我們先來看一下歐盟、美國、加拿大和澳新的食品標籤要求。

 
微信圖片_20220416102948
 
 
  (來源:食品夥伴網食品抽檢信息查詢分析系統)
 
   1.歐盟
 
  歐盟法規(EU) No 1169/2011《向消費者提供食品信息的規定》規定了食品標籤的通則、強制標示、食品營養標籤、食品營養和健康聲稱的一般要求。(EC) No 1924/2006《食品營養和健康聲稱》規定了歐盟食品的健康和營養聲稱標示的條件。所有銷售的預包裝食品均需符合上述法規要求。對於特殊食品還需要滿足特殊食品標籤要求,例如:特殊醫學用途食品應滿足(EU) No 2016/128《就特殊醫學用途食品的具體成分和信息要求制定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條例(EU) 609/2013補充條例》的要求。
 
  歐盟食品標籤強制標示的內容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過敏原、特定配料或特定種類配料的含量、凈含量、保質期或保存期、貯存條件、生產者或經營者的名稱與地址、原產國或原產地、使用說明、營養標籤。
 
   2.美國
 
  美國《公平包裝和標籤法案》(FPLA)、《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FDCA)、《營養標籤與教育法案》(NLEA)、《食品致敏原標識及消費者保護法案》(FALCPA)和《食品標籤》(21 CFR PART 101)規定了食品標籤相關要求,同時《食品標籤指南》也對標籤的具體標識,如字體、位置、營養成分聲明等進行了說明。
 
  根據21 CFR PART 101和《食品標籤指南》,除豁免外,所有進口至美國或在美國境內銷售的食品標籤強制性標識內容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瀝干物)、生產商或包裝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及地址、過敏原信息、營養成分表、原產國(進口食品)。
 
   3.加拿大
 
  《加拿大食品安全條例》和《加拿大食品藥品條例》規定了加拿大食品標籤相關要求。《加拿大食品藥品條例》規定了營養素含量聲稱相關要求。加拿大食品檢驗署網站中發布了行業標籤工具指南,對標籤的基本要求、聲稱以及具體產品的標籤要求進行了解釋說明。
 
  加拿大食品標籤強制標示的內容包括:食品名稱、凈含量、製造商或經銷商信息、配料表和營養成分表。
 
   4.澳新
 
  《澳新食品法典》規定了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籤及其他信息相關要求,對於澳大利亞食品標籤還應滿足《原產地食品標籤信息標準2016》,目前新西蘭暫未出台原產地標識具體法規,並不要求所有產品都必須標明原產地。對於凈含量,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分別作出了規定。
 
  《澳新食品法典》規定了預包裝食品標籤中需要標示的內容主要包括:食品名稱、批號、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忠告聲明和警示聲明、配料聲明、日期標示、食用和貯存說明、營養和健康聲稱、營養信息、特性配料和特性成分信息、轉基因食品信息、輻照食品信息等。
 
  以上我們簡單介紹了歐盟、美國、加拿大及澳新食品標籤相關法規及強制性標識內容,下期食品夥伴網將繼續分享日韓及東南亞等各國的食品標籤相關內容,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