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極4登陸_重慶1537批次食品抽檢結果出爐 椒麻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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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極4登陸_重慶1537批次食品抽檢結果出爐 椒麻牛

   食品夥伴網訊 5月27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的1537批次食品結果出爐,涉及餅乾、餐飲食品、茶恭弘=叶 恭弘及相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蛋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等26類食品,有22批次檢出不合格。
 
  5批次果蔬檢出農藥殘留超標
 
  不合格食品中,有5批次果蔬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分別為:大足區興望家百貨超市銷售的青棗檢出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順仕合百貨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二青條(辣椒)檢出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江州大道店銷售的香蕉檢出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萬州區國貿廣場分公司銷售的青椒檢出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沙坪壩區鳳凰鎮鳳凰街臨二十二號附5-1號楊作其銷售的豆芽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氧樂果在核果類水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啶蟲脒在  茄果類蔬菜(番茄、茄子、甜椒、黃秋葵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倍硫磷在青椒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吡蟲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
 
  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又稱防落素、保果靈,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主要用於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類生根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 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黴素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黴素等物質的豆芽。
 
   2批次餐飲具檢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為餐飲具,分別為:經濟技術開發區姥爺家餐館使用的、標稱經濟技術開發區官欽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製造的官欽餐具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永川區鍾祥彬餐館使用的碗(復用餐飲具)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消毒餐(飲)具中大腸菌群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由於產品的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原因導致。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即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潔精、洗衣粉、洗衣液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穩定性好、成本低等優點,在消毒企業中廣泛使用。按照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採用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應不得檢出。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餐(飲)具消毒單位使用的洗滌劑使用量過大或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當,造成洗滌劑在餐具上的殘留。
 
   4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萬州區王維臣炒貨經營部銷售的、標稱許昌市建安區尼氏食品廠生產的米嘟嘟(蛋黃味)檢出大腸菌群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醉美榴蓮(雪糕)檢出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大千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黃豆醬油(釀造醬油)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新興商業有限責任公司桃花源廣場分店銷售的、標稱湖南五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蒜蓉無骨鴨掌(輻照食品)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G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膨化食品》規定,膨化食品中大腸菌群應符合n=5,c=2,m=10,M=100CFU/g的要求。
 
  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為革蘭氏陽性菌,食源性致病菌,該菌在4℃的環境中仍可生長繁殖,是冷藏食品威脅人類健康的主要病原菌之一。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廣泛存在於自然界中,人主要通過食入帶有此菌的食物而感染。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規定,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在一個冷凍飲品樣品中5次檢驗均不得檢出。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製品》規定,熟肉製品(發酵肉製品類除外)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 4,M=10 5CFU/g的要求。《GB 2717-20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油》規定,醬油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5 ×10 3,M=5 ×10 4CFU/g的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2批次花生米檢出真菌毒素污染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花生米檢出真菌毒素污染,分別為:長壽區老刀記餐館銷售的花生米、長壽區超越干副食批發店銷售的花生米,均檢出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黃曲霉毒素B1是一種強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黃曲霉毒素B1是黃曲霉、寄生麴黴等產生的代謝產物。當花生未能及時晒乾及儲藏不當時,往往容易被黃曲霉或寄生麴黴污染而導致黃曲霉毒素B1超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規定,黃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製品中的最大限量值為20μg/kg。
 
   1批次菜籽油檢出其他污染物污染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菜籽油檢出苯並[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永川區羅明華食用油加工廠生產的菜籽油。
 
  苯並[a]芘是一種芳烴類化合物,在環境中廣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變性。按照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規定,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中苯並[a]芘最大限量值為10μg/kg。
 
   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南岸區游大胖副食經營部銷售的黑芝麻、南岸區明勇副食經營部銷售的生黑芝麻檢出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萬州區龍沙孟蓉糧油經營部生產的菜籽油檢出酸值(KOH)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涪陵區松翠路23號(稻香綜合樓)B幢1-8號何敏銷售的、標稱重慶市望仙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桑葚酒檢出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中規定,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酸價(以脂肪計)應不超過3mg/g。
 
  甲醇是工業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酒類發酵過程會產生一定量的甲醇,不同類別酒中的甲醇含量不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蒸餾酒及其配製酒》(GB 2757-2012)規定,糧穀類蒸餾酒或以糧穀類蒸餾酒為酒基的配製酒中甲醇的最大限量為0.6g/L。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4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分別為:城口縣巴渝饞嘴食品加工坊生產的椒麻牛肉乾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味滋戀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抓餅(調味面製品)檢出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大腸菌群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墊江縣小紅白酒坊生產的白酒檢出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玉隆白酒加工廠生產的白酒檢出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採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並進行整改。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1537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13號)不合格樣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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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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