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極4_上海團購供貨商因哄抬物價被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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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極4_上海團購供貨商因哄抬物價被從重處罰

   食品夥伴網訊 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團購供貨商上海禾希果蔬專業合作社(下稱“當事人”)因哄抬物價被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從重處罰,沒收違法所得6.2377萬元並罰款31.1885萬元。, ,

  行政處罰決定書显示,經查明,2022年3月25日起,當事人與某公司簽訂蔬菜購銷合同,向該公司供貨蔬菜套餐(內含8種蔬菜,總重4公斤左右,部分時段套餐內附送姜、蒜一份),該蔬菜套餐售價58元/份。某公司另向當事人提供3元/份的運費補貼。2022年4月6日起,當事人開始從事社區團購業務,同樣銷售上述蔬菜套餐,在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的情況下,當事人將售價提高至80元/份,漲價幅度為31.15%。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15日間,當事人共計向某公司銷售了上述蔬菜套餐9150份(其中4月6日至4月15日共5390份),共計向社區團購銷售了上述蔬菜套餐3283份。經核,當事人從事上述蔬菜套餐社區團購貨值金額共計人民幣262640元,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62377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及《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第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了哄抬物價行為。鑒於在上海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保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的大局下,當事人擅自將銷售的蔬菜套餐抬高價格進行銷售,涉及民生,社會影響較惡劣,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從重的行政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並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如下:一、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陸萬貳仟叄佰柒拾柒元整;二、罰款人民幣叄拾壹萬壹仟捌佰捌拾伍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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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夥伴網訊 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團購供貨商上海禾希果蔬專業合作社(下稱“當事人”)因哄抬物價被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從重處罰,沒收違法所得6.2377萬元並罰款31.1885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显示,經查明,2022年3月25日起,當事人與某公司簽訂蔬菜購銷合同,向該公司供貨蔬菜套餐(內含8種蔬菜,總重4公斤左右,部分時段套餐內附送姜、蒜一份),該蔬菜套餐售價58元/份。某公司另向當事人提供3元/份的運費補貼。2022年4月6日起,當事人開始從事社區團購業務,同樣銷售上述蔬菜套餐,在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的情況下,當事人將售價提高至80元/份,漲價幅度為31.15%。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15日間,當事人共計向某公司銷售了上述蔬菜套餐9150份(其中4月6日至4月15日共5390份),共計向社區團購銷售了上述蔬菜套餐3283份。經核,當事人從事上述蔬菜套餐社區團購貨值金額共計人民幣262640元,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62377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及《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第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了哄抬物價行為。鑒於在上海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保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的大局下,當事人擅自將銷售的蔬菜套餐抬高價格進行銷售,涉及民生,社會影響較惡劣,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從重的行政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並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如下:一、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陸萬貳仟叄佰柒拾柒元整;二、罰款人民幣叄拾壹萬壹仟捌佰捌拾伍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