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極4平台_皮皮蝦檢出鎘超標,陝西這13批次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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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極4平台_皮皮蝦檢出鎘超標,陝西這13批次不合

   食品夥伴網訊 3月25日,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2年第5期通告,檢出食用農產品,飲料,調味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糕點,方便食品,豆製品7大類13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重金屬污染、違規使用禁用物質、違規使用禁用獸葯、微生物污染、質量指標不達標、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問題。
 
   3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重金屬污染、農獸葯殘留問題
 
  3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重金屬污染、農獸葯殘留問題,其中,1批次皮皮蝦檢出鎘超標,為西安市未央區婁氏海鮮水產店銷售的皮皮蝦(海水蝦),1批次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是水產品中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在鮮凍水產動物(甲殼類)中最大限量為0.5mg/kg。水產品出現鎘超標,有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環境內鎘元素富集所致。鎘對人體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積性,長期大量攝入鎘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腎和骨骼損傷等。
 
  還有2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葯殘留問題,分別為西安市養旗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黃豆芽,1批次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規定;寶雞市渭濱區閩南尚游水產經銷部銷售的活鱸魚(淡水),1批次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氯苯氧乙酸鈉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曾在豆芽生產中被廣泛使用,由於其對人體有一定積累毒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赤黴素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4-氯苯氧乙酸鈉、赤黴素等物質的豆芽。生產者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產量而違規使用,導致在豆芽中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
 
  孔雀石綠極易溶於水,水溶液呈藍綠色,是工業染料。在水產養殖過程中,曾作為殺菌劑和抗寄生蟲葯,用於防治各種魚病。農業農村部公告第 250 號將孔雀石綠列入《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中,少量的獸葯殘留一般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含有孔雀石綠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肝臟造成損害。
 
  飲用水不合格3批次
 
  不合格產品中,飲用水不合格3批次,其中,2批次檢出銅綠假單胞菌,分別為標稱陝西仲山龍泉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桶裝飲用山泉水,1批次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陝西安吳龍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天然水,1批次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佈於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於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規定銅綠假單胞菌標準值為n=5,c=0,m=0,單位為CFU/250mL。桶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部分企業對環境衛生監管不到位,操作不夠規範,生產過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環節中,存放時間長,水桶多次循環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風險。
 
  此外,還有標稱寶雞九龍富鍶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關中九龍山飲用天然礦泉水,1批次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溴酸鹽是礦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種天然水源在經過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產物。長期飲用溴酸鹽超標的水,可能對人體造成一定傷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2018)規定溴酸鹽的檢出值應小於0.01mg/L。正常情況下,水中不含溴酸鹽,但普遍含有溴化物。溴酸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由於臭氧消毒時,水中溴化物被氧化生成溴酸鹽。
 
  2批次食醋和1批次涼皮檢出菌落總數超標
 
  有2批次食醋和1批次涼皮檢出菌落總數超標,分別為標稱岐山縣楊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潤德泉牌岐山香醋,1批次菌落總數(n=5)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岐山縣金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杜金祥牌醇米醋,1批次菌落總數(n=5)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漢中桃心島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超市旗艦店銷售的標稱漢中子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兩漢三國牌科潤魔芋涼皮,1批次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的要求。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並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醋》(GB 2719-2018)中規定菌落總數標準值n=5,c=2,m=1000,M=10000CFU/mL;產品明示的企業標準《方便食品》(Q/ZRSP 0001S-2020)中規定菌落總數標準值n=5,c=2,m=10000, M=100000CFU/g。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數較高,又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和經營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2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檢出不合格
 
  2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檢出不合格,分別為西安市蓮湖區子陽食品批發部銷售的標稱陝西福昊佳膳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陳氏 圖形牌精選葵花籽,1批次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西安市蓮湖區顆顆香食品批發部銷售的標稱西安市富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富東 圖形字母牌葵瓜子,1批次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過氧化值反映了食用油脂新鮮度和氧化酸敗程度,一般來說過氧化值越高其酸敗度越厲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葵花籽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80g/100g。造成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儲存不當,未採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也可能是終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一般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嚴重時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
 
  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等添加劑)對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均產生二氧化硫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二氧化硫殘留量在葵瓜子中不得使用。企業在加工過程中違規使用亞硫酸鹽等漂白劑,以達到漂白和抗氧化的目的。攝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體內經酶轉化後由尿液排出體外,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但如果長期過量攝入二氧化硫,可能會對健康不利。
 
  除上述不合格產品外,還有2批次食品檢出不合格,分別為臨渭區隆昌休閑食品批發部(企業所在地:陝西省渭南市)銷售的標稱陝西福美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閩秦緣牌香米麵包,1批次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大腸菌群、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楊凌世紀家樂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安陽市雙強豆製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味思利 圖形牌味思利黃豆油皮,1批次蛋白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採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
不合格產品信息

 
         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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