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極4平台_《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輔食營養補充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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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極4平台_《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輔食營養補充品

   2022年2月16日,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轉發徵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輔食營養補充品》(草案)意見的通知。該徵求意見稿與現行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輔食營養補充品》(GB 22570-2014)相比做出了哪些調整?食品夥伴網對2022版徵求意見稿主要變化進行梳理分析,供業內參考。

 
   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輔食營養補充品》2022版徵求意見稿主要變化
 
  1.範圍
 
  修改輔食營養補充品的適用範圍。將第二個適用年齡區間由“37月~60月齡兒童”調整為“37月齡~72月齡學齡前兒童”。即擴展了適宜人群,包含了60-72月齡兒童。
 
  2.術語和定義
 
  刪除了“輔食”定義,更加明確了該標準針對的是由食品企業生產的“輔食營養補充品”。
 
  “輔食營養素補充食品”和“輔食營養素補充片”的定義中,將“輔料”修改為“食品原料”,強調了原料的性質,讓企業在選擇原料時,有了明確的方向性。
 
  對定義中的一些細節進行了修改,並採用了更加明確的表述,更易於生產企業的理解和實際應用。例如,將“…且食物基質可提供部分優質蛋白質”修改為“…且食物基質提供優質蛋白質”;將“混合成”修改為“製成”;將“可不含食物基質。”修改為“含或不含食物基質或其他食品原料。”
 
  3.技術要求
 
  (1)輔食營養補充品每日份推薦量
 
  針對“輔食營養素補充食品”和“輔食營養素撒劑”兩類產品,增加了“每日份產品應為獨立計量小包裝”,進一步明確要求了每日份的輔食營養補充品應有獨立包裝和準確計量。
 
  (2) 原料要求
 
  由於在“術語和定義”部分中明確了“食品原料”的表述,因此刪除了2014版國標中對“輔料”的要求,並將所有對原料的要求歸結到3.2.1條中,即“所使用的原料應符合相應食品安全標準和(或)有關規定。應保證嬰幼兒的安全,滿足營養需要,不應使用危害嬰幼兒營養與健康的物質。”
 
  增加了三條更加具體的要求:
 
  其中“3.2.4 不應使用氫化油脂。”、“3.2.5 不應使用經輻照處理過的原料。”兩條與我國嬰幼兒配方食品相關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同。說明我國對輔食營養補充品有了更高的要求。
 
  新增了 “3.2.3 不應添加可用於食品的菌種。”的要求,明確了輔食營養補充品中使用的菌種只可來自於《可用於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呼應了3.2.1條中“應保證嬰幼兒的安全,滿足營養需要,不應使用危害嬰幼兒營養與健康的物質。”的要求。
 
  (3)感官要求
 
  將2014版國標中的文字描述方式改為以表格方式進行表述,並且在“滋味、氣味”要求中增加了“無異味(如哈喇味)”,表述更為明確,感官易識別。
 
  (4) 必需成分、可選擇成分指標
 
  對於“每日份含量”的適宜人群年齡段範圍,將2014版國標中“6月~12月齡食用”和“13月~36月齡食用”兩部分合併為“6月齡~36月齡食用”,將“37月~60月齡食用”修改為“37月齡~72月齡食用”。
 
  調整了每日份輔食營養補充品中營養素的範圍值:
 
  “必需成分指標”中,修改多集中在“6月齡~36月齡”範圍內,除維生素D保持不變外,其他成分的限量上限均有所下調。“37月齡~72月齡”範圍內的含量範圍值與2014版國標中“37月~60月齡”相同,併為維生素B1、維生素B2設置了含量上限。
 
  “可選擇成分指標”中,對煙酸和煙酰胺的範圍值分別進行了規定;對部分成分的範圍值做出了調整;併為維生素B6、維生素B12、泛酸、膽鹼、生物素和維生素C設定了含量範圍值的上限。
 
  根據徵求意見稿編製說明中的表述,這是在“考慮我國嬰幼兒輔食營養補充品人群干預應用現狀、生產工藝現狀、產品營養素含量分佈情況,參考國際組織、地區和發達國家相關法規標準”的前提下,“修改了每日份含量的適宜人群年齡段範圍,並相應修訂了每日份輔食營養補充品中營養素的範圍值。”
 
  (5) 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
 
  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建設原則》要求,對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致病菌限量引用了通用標準。替代了2014版國標中的表格形式。
 
  (6)脲酶活性
 
  將“含有大豆成分的產品中…”改為“含有大豆或大豆製品作為蛋白質來源的產品中…”;將“脲酶活性定性”改為“脲酶活性定性測定”。表述更加準確。
 
   二、總結
 
  此次修訂是基於廣泛收集行業、企業、檢測機構、科研院所、監管部門、專家、消費者等意見建議,分析我國實施相關項目的營養改善及不適反應監測數據與質量監測數據,聯合主要應用企業對輔食營養補充品中微量營養素的檢測方法進行驗證,結合國際組織和主要發達國家相關標準的主要制修訂進展而進行的。全面考慮我國嬰幼兒營養膳食現狀,特別是為支持我國正在大範圍實施的重點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對標準的目標人群及營養成分等指標進行了修訂。並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建設原則》要求在表述形式和格式方面做出了調整。
 
  本次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輔食營養補充品》(草案)的徵求意見截止到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