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極4註冊_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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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極4註冊_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

  目錄
 
  1、非法添加物
 
  2、食品中污染物和真菌毒素等危害物
 
  3、微生物不合格
 
  4、農藥殘留不合格
 
  5、獸葯殘留不合格
 
  6、食品添加劑使用不合格
 
  7、質量指標不合格
 
  8、其他
 
  附1: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抽檢通告匯總
 
  附2: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公布399批次不合格食品 較2020年增加30%
 
  說明:
 
  1、檢測不合格項目下所列標準為2021年監督抽檢不合格判定涉及標準,並非涉及該項目的所有標準。
 
  2、不合格項目涉及產品類別和品名,僅為代表該類別或產品被檢出過不合格,同類別或產品多次不合格的已經合併,時間關係沒有統計每個不合格項2021年不合格總批次,有興趣的可以參考後面的具體通告和匯總報道。
 
  3、整理不易,轉發請註明食品夥伴網整理。
 
  4、時間關係,錯誤和不妥之處請指正,並多多包涵,小編微信18006452914。
 
   一、非法添加物
 
   1、咖啡因
 
  咖啡因又稱咖啡鹼,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興奮劑。咖啡因具有提神、醒腦等刺激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同時具有一定的成癮性,長期或大量食用咖啡因會影響睡眠,甚至引起血壓升高、心律失常等問題。
 
  食品補充檢驗方法《食品中西布曲明等化合物的測定》(BJS 201701)中規定,咖啡因在保健食品、代用茶中不得使用。保健食品、代用茶中檢出咖啡因的原因,可能是與含咖啡因的產品共用生產線,也可能是個別生產企業違規添加。
 
   2、匹可硫酸鈉
 
  匹可硫酸鈉是一種緩瀉藥原料,臨床用於各種便秘症、術后輔助排便和服用造影劑(硫酸鋇)后促進排便。食用含有匹可硫酸鈉的食品,可能存在噁心、下痢、腸胃道不適等不良反應,長期食用易形成依賴。匹可硫酸鈉屬於化學藥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
 
  蜜餞中檢出匹可硫酸鈉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了達到產品暗示的排宿便減肥效果而違法添加。
 
   3、西地那非
 
  西地那非是一種處方葯,商品名為“萬艾可”,用於治療男性功能障礙。食用含有西地那非的食品,可能存在頭痛、潮紅、消化不良、鼻塞及視覺異常等不良反應,在沒有醫生指導的情況下食用會對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中規定,禁止生產經營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
 
  飲料中檢出西地那非的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經營企業為了謀取經濟利益,達到產品暗示的效果而違法添加。
 
   4、麻黃鹼
 
  麻黃鹼又稱左旋麻黃鹼、麻黃素,是一種生物鹼,被列為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同時也屬於國際奧委會嚴格禁止的興奮劑。臨床用於預防支氣管哮喘發作和輕症的治療,消除鼻黏膜充血所引起的鼻塞等。長期或大量食用檢出麻黃鹼的食品,可能出現震顫、焦慮、失眠、頭痛、心悸等問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中規定,禁止生產經營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
 
  保健食品中檢出麻黃鹼的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企業為謀取經濟利益,盲目追求療效,非法添加到保健食品中。
 
   5、偽麻黃鹼
 
  偽麻黃鹼是一種生物鹼,被列為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同時也屬於國際奧委會嚴格禁止的興奮劑。臨床上常用於減輕感冒、過敏性鼻炎、鼻炎及鼻竇炎引起的鼻充血癥狀。長期或大量食用檢出偽麻黃鹼的食品,可能出現中樞神經興奮、失眠、頭痛等問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中規定,禁止生產經營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
 
  保健食品中檢出偽麻黃鹼的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企業為謀取經濟利益,盲目追求療效,非法添加到保健食品中。
 
   6、甲基麻黃鹼
 
  甲基麻黃鹼是一種生物鹼,被列為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同時也屬於國際奧委會嚴格禁止的興奮劑。臨床上常用於治療支氣管哮喘、過敏反應、感冒咳嗽等。長期或大量食用檢出甲基麻黃鹼的食品,可能出現頭痛、頭暈、心悸等問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中規定,禁止生產經營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
 
  保健食品中檢出甲基麻黃鹼的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企業為謀取經濟利益,盲目追求療效,非法添加到保健食品中。
 
   二、食品中污染物和真菌毒素等危害物
 
  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1、鎘(以Cd計)
 
  鎘(以Cd計)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長期食用鎘(以Cd計)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腎臟、肝臟和骨骼造成損害,還可能影響免疫系統,甚至可能對兒童高級神經活動有損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新鮮蔬菜(恭弘=叶 恭弘菜蔬菜、豆類蔬菜、塊根和塊莖蔬菜、莖類蔬菜、黃花菜除外)中的限量值為0.05mg/kg;鎘(以Cd計)在鮮、凍水產動物(甲殼類)中的限量值為0.5mg/kg。鎘(以Cd計)在鮮、凍水產動物(頭足類)中的限量值為2.0mg/kg。
 
  2021年抽檢超標主要蔬菜品種有辣椒、韭菜、茄子,鎘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長過程中富集了環境中的鎘元素。水產動物產品主要有海水蟹、蝦蛄、海水蝦、帶魚、魷魚,鎘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長過程中富集環境中的鎘元素所致。
 
   2、總汞(以Hg計)
 
  汞是一種毒性較大、熔點低、易揮發的銀色液體金屬,俗稱水銀。食品中的汞元素主要以金屬汞、無機汞和有機汞的形態存在,其對人體的毒性大小與其存在形態密切相關,危害較大的是有機汞。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在新鮮食用菌中總汞(以Hg計)限量值為0.1mg/kg,干製品中污染物限量以相應新鮮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結合其脫水率或濃縮率折算。
 
  本次抽檢的樣品雞樅菌(干制食用菌)的脫水率為94%(由生產企業提供),經折算后總汞(以Hg計)的限量值為1.7mg/kg。干制食用菌中總汞(以Hg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使用了含汞農藥,或者使用了被汞污染的培養基質和生產用水。
 
   3、鉛(以Pb計)
 
  鉛是最常見的重金屬污染物,是一種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重金屬元素,可在人體內蓄積。長期攝入鉛含量超標的食品,會對血液系統、神經系統產生損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鉛(以Pb計)在藻類及其製品(螺旋藻及其製品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為1.0mg/kg(以乾重計)。藻類干製品中鉛(以Pb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的原料中鉛含量超標,也可能是生產設備或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鉛(以Pb計)在新鮮蔬菜(芸薹類蔬菜、恭弘=叶 恭弘菜蔬菜、豆類蔬菜、薯類除外)中的限量值為0.1mg/kg。2021年抽檢超標蔬菜主要有韭菜、姜、蔬菜乾製品、醬腌菜,鉛(以Pb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的蔬菜原料中鉛含量超標,也可能是生產設備或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
 
  《脫水蔬菜 恭弘=叶 恭弘菜類》(NY/T 960—2006)中規定,鉛(以Pb計)最大限量值為0.2mg/kg。蔬菜乾製品中鉛(以Pb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的蔬菜原料中鉛含量超標,也可能是生產設備或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
 
   4、N-二甲基亞硝胺
 
  N-二甲基亞硝胺是N-亞硝胺類化合物的一種,是國際公認的毒性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亞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攝入含大量N-亞硝胺類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N-二甲基亞硝胺在水產製品(水產品罐頭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為4.0μg/kg。預製動物性水產干製品、熟制動物性水產製品中N-二甲基亞硝胺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原料腐敗所致或加工過程中污染所致。
 
   5、黃曲霉毒素B1
 
  黃曲霉毒素B1是一種強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長期食用黃曲霉毒素B1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造成損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規定,黃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製品中的最大限量值為20μg/kg。芝麻花生仁中黃曲霉毒素B1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的原料受到黃曲霉等黴菌的污染,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規定,黃曲霉毒素B1在玉米製品中的最大限量值為20μg/kg。家樂氏可可球即食穀物中黃曲霉毒素B1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的原料受到黃曲霉等黴菌的污染,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6、溴酸鹽
 
  溴酸鹽一般在水中不存在,它是礦泉水及山泉水等多種含有溴化物的天然水源在經過臭氧消毒后產生的副產物。溴酸鹽經動物試驗證實有致癌性,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將溴酸鹽列為對人類可能致癌物質(2B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2018)中規定,飲用天然礦泉水中溴酸鹽的最大限量值為0.01mg/L。飲用天然礦泉水中溴酸鹽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由於臭氧消毒殺菌工藝不達標,導致消毒副產物溴酸鹽含量超標。
 
   三、微生物指標不合格
 
   1、菌落總數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嬰幼兒免疫力低下,屬於易感人群,食用了受微生物污染、衛生質量差的食品,極易引發嘔吐腹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規定,嬰兒配方食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00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00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GB 7101—2015)中規定,液體飲料一個樣品的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 4CFU/mL,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 2CFU/mL。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動物性水產製品》(GB 10136—2015)中規定,即食生制動物性水產製品一個樣品中菌落總數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5×10 4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蜂蜜》(GB 14963—2011)中規定,蜂蜜中菌落總數不得超過1000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製品》(GB 2726—2016)中規定,熟肉製品(除發酵肉製品外)一個樣品中菌落總數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 4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麵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一個樣品中菌落總數的5次檢測值均不得超過10 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得超過10 4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藻類及其製品》(GB 19643—2016)中規定,即食藻類製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3×10 4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冷凍飲品和製作料》(GB 2759—2015)中規定,冷凍飲品(食用冰除外)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5CFU/g(或CFU/mL),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2.5×10 4CFU/g(或CFU/mL)。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規定,膨化食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 4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沖調穀物製品》(GB 19640—2016)中規定,沖調穀物製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 4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餅乾》(GB 7100—2015)中規定,餅乾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 4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蜜餞》(GB 14884—2016)中規定,蜜餞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4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 3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醋》(GB 2719—2018)中規定,食醋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4CFU/mL,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 3CFU/mL。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油》(GB 2717—2018)中規定,醬油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5×104CFU/mL,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5×10 3CFU/mL。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澱粉》(GB 31637—2016)中規定,食用澱粉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 4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方便面》(GB 17400—2015)中規定,方便面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 4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方便面》(GB 17400—2015)中規定,方便米粉(米線)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 4CFU/g。
 
  《年糕》(SB/T 10507—2008)中規定,水磨年糕微生物指標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速凍面米製品》(GB 19295—2011)中“熟制食品”的規定,即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000CFU/g,且最多允許1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000CFU/g。
 
  企業標準《蘭州牛肉面》(Q/LZKS0003S—2019)中規定,蘭州牛肉面一個樣品中菌落總數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得超過10 4CFU/g。
 
  企業標準《領綉牌領綉顆粒》(Q/GDCQ 0091S—2017)中規定,菌落總數不得超過1000CFU/g。
 
  企業標準《油炸馬鈴薯片(絲)》(Q/CJX 0001S—2020)中規定,馬鈴薯片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 4CFU/g。
 
  《即食果乾果仁燕麥片》(Q/CZHK 0005S—2019)中規定,方便食品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4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 3CFU/g。
 
  《方便食品》(Q/HBK 0003S—2019)中規定,方便食品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4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 3CFU/g。
 
  食品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2、大腸菌群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腸菌群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沖調穀物製品》(GB 19640—2016)中規定,沖調穀物製品一個樣品中大腸菌群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2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得超過10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餅乾》(GB 7100—2015)中規定,餅乾一個樣品中大腸菌群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2CFU/g,且至少3個檢測結果不得超過10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動物性水產製品》(GB 10136—2015)中規定,即食生制動物性水產製品一個樣品中大腸菌群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2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得超過10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一個樣品中大腸菌群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2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得超過10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保健食品》(GB 16740—2014)中規定,固態或半固態產品中大腸菌群的檢測結果不得超過0.92MPN/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規定,膨化食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中大腸菌群的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冷凍飲品和製作料》(GB 2759—2015)中規定,冷凍飲品(食用冰除外)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大腸菌群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2CFU/g(或CFU/mL),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CFU/g(或CFU/mL)。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沖調穀物製品》(GB 19640—2016)中規定,沖調穀物製品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大腸菌群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2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製品》(GB 2726—2016)中規定,熟肉製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大腸菌群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2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豆製品》(GB 2712—2014)中規定,同一批次產品5個獨立包裝樣品的大腸菌群檢測值均不得超過10 3CFU/g,且最多允許2個獨立包裝的檢測值在10 2CFU/g和10 3CFU/g之間。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方便面》(GB 17400—2015)中規定,方便米粉(米線)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大腸菌群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2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CFU/g。
 
  企業標準《油炸馬鈴薯片(絲)》(Q/CJX 0001S—2020)中規定,馬鈴薯片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大腸菌群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2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CFU/g。
 
  食品中大腸菌群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過程中受人員、工器具等的污染,還可能是滅菌工藝滅菌不徹底導致的。
 
   3、黴菌
 
  黴菌是評價食品衛生質量的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黴菌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后,計數所得1g或1mL檢樣中所形成的黴菌菌落數。如果食品中的黴菌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可能產生黴菌毒素;長期食用黴菌超標的食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麵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食品中黴菌的檢測結果不得超過150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沖調穀物製品》(GB 19640—2016)中規定,沖調穀物製品一個樣品中黴菌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2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得超過50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烘炒工藝加工的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樣品中黴菌最大限量值為25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蜜餞》(GB 14884—2016)中規定,蜜餞中黴菌的最大限量值為50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蜂蜜》(GB 14963—2011)中規定,蜂蜜中黴菌計數不得超過200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花粉》(GB 31636—2016)中規定,花粉中黴菌不得超過2×10 2CFU/g。
 
  企業標準《方便食品》(Q/ZYM 0001S—2018)中規定,方便食品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黴菌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2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50CFU/g。
 
  企業標準《領綉牌領綉顆粒》(Q/GDCQ 0091S—2017)中規定,黴菌最大限量值為25CFU/g。
 
  企業標準《方便沖調食品》(Q/SDZM 0002S—2019)中規定,方便沖調食品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黴菌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 2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檢測結果超過50CFU/g。
 
  食品中黴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黴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4、酵母
 
  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見的真菌,是評價食品衛生質量的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酵母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后,計數所得1g或1mL檢樣中所形成的酵母菌落數。食品中酵母嚴重超標會破壞食品色、香、味,降低其食用價值。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GB 7101—2015)中規定,飲料中酵母的最大限量值為20CFU/mL。
 
  飲料中酵母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是產品儲運條件不當導致。
 
   5、黴菌和酵母
 
  黴菌和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見的真菌,是評價食品衛生質量的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黴菌和酵母嚴重超標會破壞食品的營養物質,降低其食用價值;長期食用黴菌和酵母超標的食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保健食品》(GB 16740—2014)中規定,黴菌和酵母不得超過50CFU/g或50CFU/mL。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澱粉》(GB 31637—2016)中規定,食用澱粉中黴菌和酵母不得超過10 3CFU/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澱粉》(GB 31637—2016)中規定,食用澱粉中黴菌和酵母不得超過10 3CFU/g。
 
  食用澱粉和保健食品中黴菌和酵母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6、銅綠假單胞菌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佈於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銅綠假單胞菌對於免疫力較弱的人群健康風險較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中銅綠假單胞菌的檢測結果均為不得檢出。
 
  包裝飲用水中檢出銅綠假單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還可能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四、農藥殘留量超標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2021.9.3實施)
 
   1、毒死蜱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種硫代磷酸酯類有機磷殺蟲、殺蟎劑,具有良好的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毒死蜱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芹菜中毒死蜱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時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未降解至標準限量以下。(2021版限量未變)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毒死蜱在韭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1mg/kg。韭菜中毒死蜱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
 
   2、馬拉硫磷
 
  馬拉硫磷是一種是高效低毒的殺蟲、殺蟎劑。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馬拉硫磷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馬拉硫磷在芹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mg/kg。芹菜中馬拉硫磷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時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未降解至標準限量以下。
 
   3、水胺硫磷
 
  水胺硫磷是一種廣譜、高效、高毒性、低殘留的硫代磷酰胺類殺蟲劑,兼具胃毒和殺卵作用,主要用於防治果樹、水稻和棉花害蟲。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水胺硫磷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水胺硫磷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豇豆中水胺硫磷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時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未降解至標準限量值以下;茶恭弘=叶 恭弘中水胺硫磷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茶農在種植環節違規使用該農藥。
 
   4、甲基異柳磷
 
  甲基異柳磷,屬高毒性的硫代磷酸酯類有機磷農藥,是高毒、高效、廣譜的內吸性殺蟲殺蟎劑。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甲基異柳磷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甲基異柳磷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1mg/kg。豇豆中甲基異柳磷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
 
   5、克百威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類農藥中常見的一種殺蟲劑。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克百威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克百威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豇豆中克百威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克百威在鱗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韭菜中克百威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
 
   6、氧樂果
 
  氧樂果是一種廣譜高效的內吸性有機磷農藥,有良好的觸殺和胃毒作用。長期食用氧樂果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氧樂果在瓜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黃瓜中氧樂果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所致。氧樂果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豇豆中氧樂果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
 
   7、腐霉利
 
  腐霉利是一種廣譜內吸性的高效殺菌劑,對低溫高濕條件下發生的灰霉病、菌核病有顯著效果,但菌株容易對其產生抗性。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腐霉利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8、多菌靈
 
  多菌靈是一種廣譜性殺菌劑,對多種作物因真菌引起的病害具有防治效果。長期食用多菌靈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多菌靈在菜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菜豆中多菌靈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9、滅蠅胺
 
  滅蠅胺是一種具有觸殺功能的昆蟲生長調節劑,干擾蛻皮和蛹化,對美洲斑潛蠅等有較好防效。長期食用滅蠅胺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滅蠅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豇豆中滅蠅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保證豇豆收成和良好賣相,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10、倍硫磷
 
  倍硫磷是一種具有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機磷農藥,對蚜蟲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倍硫磷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倍硫磷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11、甲拌磷
 
  甲拌磷是一種高毒廣譜的內吸性有機磷類殺蟲劑,具有觸殺、胃毒、熏蒸作用,對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蟲均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甲拌磷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甲拌磷在鱗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1mg/kg。韭菜中甲拌磷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甲拌磷在恭弘=叶 恭弘菜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1mg/kg。芹菜中甲拌磷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
 
   12、丙溴磷
 
  丙溴磷是一種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的非內吸性有機磷類殺蟲劑,在恭弘=叶 恭弘片上有較好的滲透性,對柑橘紅蜘蛛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丙溴磷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柑橘中丙溴磷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13、戊唑醇
 
  戊唑醇是一種具有保護、治療和剷除作用的內吸性殺菌劑,對芒果炭疽病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戊唑醇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戊唑醇在芒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芒果中戊唑醇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14、啶蟲脒
 
  啶蟲脒是一種煙鹼類殺蟲劑,具有觸殺、胃毒和內吸作用,對蚜蟲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啶蟲脒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啶蟲脒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mg/kg。油菜(普通白菜)中啶蟲脒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啶蟲脒在莢可食豆類蔬菜(食莢豌豆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4mg/kg。豇豆中啶蟲脒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啶蟲脒在鱗莖類蔬菜(蔥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韭菜中啶蟲脒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啶蟲脒在茄果類蔬菜(番茄、茄子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辣椒中啶蟲脒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而加大用藥量,也可能是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15、吡蟲啉
 
  吡蟲啉屬內吸性殺蟲劑,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吡蟲啉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吡蟲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香蕉中吡蟲啉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16、氟蟲腈
 
  氟蟲腈是一種苯基吡唑類殺蟲劑,對水生生物、家蠶、蜜蜂等具有較強的毒性,對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氟蟲腈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氟蟲腈在恭弘=叶 恭弘菜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油麥菜中氟蟲腈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
 
   17、噻蟲胺
 
  噻蟲胺屬新煙鹼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姜蛆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噻蟲胺在根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姜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18、噻蟲嗪
 
  噻蟲嗪是煙鹼類殺蟲劑,具有胃毒、觸殺和內吸作用,對蚜蟲、蠐螬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嗪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噻蟲嗪在根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3mg/kg。姜中噻蟲嗪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19、三唑磷
 
  三唑磷為有機磷殺蟲劑,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對柑橘紅蜘蛛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三唑磷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三唑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柑橘中三唑磷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20、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
 
  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是一種大環內酯類殺蟲劑,具有觸殺、胃毒和組織滲透作用,對豇豆中薊馬、豆莢螟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15mg/kg。豇豆中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五、獸葯殘留量超標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葯最大殘留限量及農業部公告
 
   1、恩諾沙星
 
  恩諾沙星屬第三代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葯,用於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長期食用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在人體中蓄積,進而對人體機能產生危害,還可能使人體產生耐藥性菌株。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葯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家禽和其他動物肌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均為100μg/kg。
 
  雞肉、豬肉、牛蛙、鱔魚、泥鰍等淡水魚、海水魚中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葯期規定,致使產品上市銷售時的藥物殘留量超標。
 
  雞蛋中檢出恩諾沙星的原因,可能是違規用藥治療蛋雞疾病導致恩諾沙星在其體內殘留,進而傳遞至雞蛋中。
 
   2、地塞米松
 
  地塞米松是一種人工合成的長效糖皮質激素,具有抗炎、抗毒素和抗過敏作用。長期食用地塞米松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在人體內蓄積,干擾人體的激素分泌體系和其它正常代謝。《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葯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地塞米松在豬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μg/kg。豬肉、牛肉中地塞米松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葯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超標。
 
   3、甲硝唑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類抗菌葯,對甲硝唑敏感的菌種有擬桿菌屬、梭狀芽孢桿菌屬、產氣莢膜梭菌、消化球菌屬等。長期食用甲硝唑超標的蜂蜜,可能在人體內蓄積,產生消化道癥狀、神經系統癥狀、皮膚癥狀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葯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甲硝唑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蜂蜜中檢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葯期規定,致使產品上市銷售時的藥物殘留量超標。海水魚中檢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葯期規定,致使在上市銷售產品中檢出。
 
   4、氯黴素
 
  氯黴素是酰胺醇類抗生素,對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均有較好的抑製作用。氯黴素殘留一般不會導致對人體的急性毒性作用;長期大量攝入氯黴素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產生耐葯並對同類藥物有交叉耐葯,引起胃腸道癥狀、肝功能異常、血液系統異常等。我國發布的《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中將氯黴素列為在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在蜂蜜中不得檢出。蜂蜜中檢出氯黴素的原因,可能是其抑菌效果好、相對廉價,蜂農在養殖中非法使用;也可能是日常使用的蜂葯中含有氯黴素藥物,或者養蜂環境中氯黴素的遷移污染。鴨肫中檢出氯黴素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雞蛋中檢出氯黴素的原因,可能是違規用藥治療蛋雞疾病導致氯黴素在其體內殘留,進而傳遞至雞蛋中。豬肉中檢出氯黴素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
 
   5、孔雀石綠
 
  孔雀石綠是一種工業染料,因具有殺菌和抗寄生蟲的作用,曾用於水產養殖。孔雀石綠及隱色孔雀石綠均對人體肝臟具有潛在致癌性。長期食用檢出孔雀石綠的食品,將會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中規定,孔雀石綠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貝類中檢出孔雀石綠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
 
   6、地西泮
 
  地西泮為苯二氮卓類鎮靜催眠葯,臨床上用於抗焦慮、鎮靜催眠、抗驚厥、抗癲癇及中樞性肌肉鬆弛作用。長期食用檢出地西泮的食品,可能引起嗜睡、頭昏、乏力和記憶力下降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葯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地西泮為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獸葯。鯽魚中檢出地西泮的原因,可能是為降低新鮮活魚對外界的感知能力,保證其經運輸后仍然鮮活而違規使用。淡水魚中檢出地西泮的原因,可能是為降低新鮮活魚對外界的感知能力,保證其經運輸后仍然鮮活而違規使用。
 
   7、甲氧苄啶
 
  甲氧苄啶為抗菌增效劑,常與磺胺類藥物一起使用。長期食用甲氧苄啶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引起噁心、嘔吐等癥狀。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葯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甲氧苄啶在魚的皮和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50μg/kg。鱔魚中甲氧苄啶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葯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產品中的藥物殘留未降解至標準限量以下。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葯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甲氧苄啶在家禽肌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50μg/kg。雞肉中甲氧苄啶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葯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超標。
 
   8、地美硝唑
 
  地美硝唑是硝基咪唑類抗原蟲葯,可用於治療禽組織滴蟲病等。長期大量食用檢出地美硝唑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引起平衡失調以及肝腎功能損傷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葯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地美硝唑為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獸葯。雞蛋中檢出地美硝唑的原因,可能是用藥治療蛋雞疾病導致地美硝唑在其體內殘留,進而傳遞至雞蛋中。
 
   9、磺胺類(總量)
 
  磺胺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抑菌葯,其具有抗菌譜廣、性質穩定、便於貯存、吸收迅速等優點,用於動物疫病治療。長期大量食用磺胺類(總量)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不利健康,可引起過敏反應和耐藥性菌株的產生。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葯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磺胺類(總量)在魚的皮和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淡水魚中磺胺類(總量)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葯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超標。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葯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磺胺類(總量)在家禽的產蛋期禁用(鮮蛋中不得檢出)。雞蛋中檢出磺胺類(總量)的原因,可能是用藥治療蛋雞疾病導致磺胺類藥物在其體內殘留,進而傳遞至雞蛋中。
 
   10、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稱氟甲碸黴素,是一種獸醫專用酰胺醇類廣譜抗菌葯,主要用於敏感細菌所致的豬、雞、魚的細菌性疾病。長期食用檢出氟苯尼考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葯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氟苯尼考在家禽的產蛋期禁用(鮮蛋中不得檢出)。雞蛋中檢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用藥治療蛋雞疾病導致氟苯尼考在其體內殘留,進而傳遞至雞蛋中。
 
   11、甲碸黴素
 
  甲碸黴素是酰胺醇類抗菌葯,具有廣譜抗菌作用,主要用於治療畜禽腸道、呼吸道等細菌性感染及魚類細菌性疾病。長期大量攝入甲碸黴素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產生耐葯並對同類藥物有交叉耐葯,還可能引起血液系統毒性、胚胎毒性、免疫抑製作用、消化功能紊亂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葯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甲碸黴素在家禽的產蛋期禁用(鮮蛋中不得檢出)。雞蛋中檢出甲碸黴素的原因,可能是用藥治療蛋雞疾病導致甲碸黴素在其體內殘留,進而傳遞至雞蛋中。
 
   12、呋喃唑酮代謝物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類抗菌葯,具有抗菌譜廣等特點。硝基呋喃類原型葯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其代謝物和蛋白質結合后穩定,故檢測其代謝物來反映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長期大量食用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引起噁心、嘔吐、腹瀉、頭痛、頭暈等癥狀。《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中規定,呋喃唑酮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雞肉中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
 
   13、呋喃西林代謝物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類抗菌葯,具有抗菌譜廣等特點,曾廣泛用於畜禽及水產養殖業。硝基呋喃類原型葯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其代謝物和蛋白質結合后穩定,故檢測其代謝物來反映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長期大量攝入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引起過敏反應、胃腸道反應、多發性末梢神經炎等。《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中規定,呋喃西林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海水蟹中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牛肉中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蜂蜜中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的原因,可能是蜂農在養殖中違規使用。
 
   14、克倫特羅
 
  克倫特羅屬於β-興奮劑類藥物,可促進動物體蛋白質沉積、促進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積、提高瘦肉率和增重,因此被稱為“瘦肉精”。長期食用克倫特羅殘留超標的動物性食品可能引起人體四肢、面、頸部骨骼肌震顫及心悸、心動過速、乏力、頭痛、噁心、呼吸困難等。《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第四批)》(整頓辦函〔2010〕50號)中規定,β-興奮劑類藥物(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等)為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牛肉中檢出克倫特羅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提高瘦肉率、增重和提高飼料轉化率而違規使用。
 
   六、食品添加劑超量或超範圍使用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及其相關增補公告
 
   1、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
 
  山梨酸及其鉀鹽抗菌性強,防腐效果好,是目前應用非常廣泛的食品防腐劑。長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肝臟、腎臟、骨骼生長造成危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在腌臘肉製品類中不得使用。腌臘肉製品類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使用。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在鹽漬水產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為0.075g/kg。鹽漬水產品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發酵面製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發酵面製品中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使用。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在熟制水產品(可直接食用)最大使用量為1.0g/kg。該批次產品山梨酸及其鉀鹽的檢驗結果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但是由於該批次產品包裝標籤標示為“不加防腐劑”,所以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籤標示要求。熟制水產品中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保質期或者為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未按標籤標示生產。
 
   2、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一種防腐劑,對黴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製作用。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會造成肝臟積累性中毒,危害肝臟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醬油、食醋中最大使用限量為1.0g/kg。醬油、食醋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蜜餞涼果中的最大使用限量為0.5g/kg。蜜餞涼果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水產動物類罐頭中不得使用。水產動物類罐頭中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範圍使用。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食醋中最大限量值為1.0g/kg。該批次產品中苯甲酸及其鈉鹽檢測值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但是由於該批次產品包裝標籤標示為“不添加任何防腐劑”,所以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籤標示要求。食醋中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未按標籤標示生產。
 
  3、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是一種常見的廣譜性食品防腐劑,對黴菌和酵母有較好的抑製作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能被人體迅速吸收,並分佈於血液和多個器官中,長期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會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豆乾類產品不得使用。豆乾中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減緩產品腐敗變質超範圍使用,也可能是對原輔料管控不足由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引入。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生濕面製品中不允許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鮮麵條中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範圍使用了該添加劑,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含有該添加劑。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糕點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最大使用量為0.5g/kg。糕點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限量使用了該食品添加劑,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還可能是在添加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雜糧製品中不允許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玉米麵條中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範圍使用了該添加劑。
 
   4、丙酸及其鈉鹽、鈣鹽(以丙酸計)
 
  丙酸及其鈉鹽、鈣鹽(以丙酸計)是食品生產中常用防腐劑之一,可有效抑制枯草桿菌、馬鈴薯桿菌和細菌,對酵母的生長基本無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豆類製品的最大使用量為2.5g/kg。該批次產品中丙酸及其鈉鹽、鈣鹽(以丙酸計)的檢測值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但是由於其包裝標籤明示“本品不添加任何防腐劑”,所以不符合產品標籤標示要求。該產品中丙酸及其鈉鹽、鈣鹽(以丙酸計)不合格的原因,可能與生產企業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 7718—2011)第3.4條規定“應真實、準確,不得以虛假、誇大、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理解不足有關,其產品標籤信息未能真實、準確反映食品實際情況。
 
   5、二氧化硫殘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健康造成危害,但過量食用會引起如噁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在蜜餞涼果中的最大使用量為0.35g/kg。蜜餞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劣質原料為了提高產品色澤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還可能是由於使用硫磺熏蒸漂白這種傳統工藝或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所造成。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在蔬菜乾製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為0.2g/kg。蔬菜乾製品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者使用劣質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後為了提高產品色澤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由於使用硫磺熏蒸漂白這種傳統工藝或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所造成。
 
   6、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劑是常見的食品添加劑,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學成分,用於延緩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敗變質。長期食用防腐劑超標的食品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防腐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嚴格控制各防腐劑的用量造成的。
 
   7、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
 
  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是一種抗氧化劑,可減緩油脂被氧化,避免酸敗現象。少量食用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如果長期大量食用,有潛在健康危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油脂中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的最大使用量為0.2g/kg。《有機產品 生產、加工、標識與管理體系要求》(GB/T 19630—2019)中,有機食品加工中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列表不包括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湘純·油米香有機山茶油”中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檢測值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但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食用油中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檢測值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不了解有機產品相關規定,為延長產品保質期而添加。
 
   8、亮藍
 
  亮藍又名食用藍色2號,水溶性非偶氮類化合物,是常見的人工合成着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如果長期攝入亮藍超標的食品,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涼果類中亮藍的最大使用量為0.025g/kg。涼果類中亮藍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確,導致終產品中亮藍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中亮藍的最大使用量為0.025g/kg。蜜餞中亮藍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導致終產品亮藍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9、莧菜紅
 
  莧菜紅又名藍光酸性紅,偶氮類化合物,是常見的人工合成着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如果長期攝入莧菜紅超標的食品,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涼果類中莧菜紅的最大使用量為0.05g/kg。涼果類中莧菜紅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確,導致終產品中莧菜紅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中莧菜紅的最大使用量為0.05g/kg。蜜餞中莧菜紅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導致終產品莧菜紅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10、胭脂紅
 
  胭脂紅又名大紅、亮猩紅,偶氮類化合物,是常見的人工合成着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如果長期攝入胭脂紅超標的食品,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涼果類中胭脂紅的最大使用量為0.05g/kg。涼果類中胭脂紅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確,導致終產品中胭脂紅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中胭脂紅的最大使用量為0.05g/kg。蜜餞中胭脂紅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導致終產品胭脂紅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11、日落黃
 
  日落黃又名食用黃色3號,是常見的人工合成着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如果長期攝入日落黃超標的食品,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傷害,可能會引起風疹、蕁麻疹、腹瀉、小兒多動症。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中日落黃的最大使用量為0.1g/kg。涼果類蜜餞中日落黃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導致終產品日落黃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中日落黃的最大使用量為0.1g/kg。蜜餞中日落黃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導致終產品日落黃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水果罐頭(除西瓜醬罐頭外)不得使用日落黃。水果罐頭中檢出日落黃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超範圍使用,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未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
 
   12、相同色澤着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着色劑又稱食用色素,用於賦予和改善食品的色澤。如果長期過量攝入,會加重肝臟和胃腸道的負擔,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相同色澤着色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過1。
 
  涼果類蜜餞中相同色澤着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了解而超限量添加多種相同色澤着色劑,也可能是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嚴格控制各相同色澤着色劑的用量。
 
  蜜餞中相同色澤着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了解而超限量添加多種相同色澤着色劑,也可能是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嚴格控制各相同色澤着色劑的用量。
 
   13、鋁的殘留量
 
  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磯)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鬆劑和穩定劑,使用後會產生鋁殘留。含鋁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鋁超標的食品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影響兒童智力發育。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批准β-半乳糖苷酶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等的公告》(2015年第1號)中規定,粉絲、粉條中硫酸鋁鉀、硫酸鋁銨可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鋁的殘留量最大限量值為200mg/kg(干樣品,以Al計)。土豆粉、紅薯粉條等粉絲粉條產品中鋁的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食品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也可能是廠家使用的粉絲原料(食用澱粉)受環境原因影響,天然含有較高含量的鋁本底。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糕點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mg/kg。糕點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鋁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油炸面製品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干樣品,以Al計)為100mg/kg。油炸面製品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商家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
 
   14、三氯蔗糖
 
  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是食品生產中常用的甜味劑之一,也是最接近蔗糖的一種甜味劑。大部分研究認為三氯蔗糖是相對安全的食品添加劑,但近年來也有研究發現三氯蔗糖及其水解產物具有一定毒性,因此其安全性還需進一步研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白酒中不得使用三氯蔗糖。白酒中檢出三氯蔗糖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違規添加以改善產品口感,也可能是白酒與其他發酵酒或配製酒在生產過程中交叉污染導致。
 
   15、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
 
  甜蜜素,化學名稱為環己基氨基磺酸鈉,是食品生產中常用的甜味劑之一,其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長期攝入甜蜜素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肝臟和神經系統造成一定危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話化類蜜餞涼果中甜蜜素的最大使用量為8.0g/kg。話化類蜜餞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度,超量使用甜蜜素;也可能是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甜蜜素含量較高;還可能是添加過程中未準確計量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葡萄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葡萄酒中檢出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違規添加以改善產品口感,也可能是在生產過程中與配製酒交叉污染,還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原輔料把控不嚴。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脫殼熟制堅果與籽類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的最大使用量為1.2g/kg。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度而超量使用甜蜜素,也可能是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甜蜜素含量較高,還可能是添加過程中未準確計量等。
 
   16、糖精鈉(以糖精計)
 
  糖精鈉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劑,在人體內不被吸收,不產生熱量,大部分經腎排出而不損害腎功能。但如果長期攝入糖精鈉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慾減退。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水果罐頭中不得使用糖精鈉(以糖精計)。水果罐頭中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度,而超範圍使用甜味劑。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發酵面製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鈉(以糖精計)。發酵面製品中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度而超範圍使用甜味劑。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話化類蜜餞中糖精鈉的最大使用量為5.0g/kg。話化類蜜餞中糖精鈉(以糖精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導致終產品糖精鈉(以糖精計)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增加甜度而過量添加。
 
   17、香蘭素
 
  香蘭素是一種常用食品添加劑,因具有香莢蘭豆香氣及濃郁的奶香,廣泛運用於各種需要增加奶香氣的調香食品中,尤其是乳製品、烘焙食品、飲料和食用油中。按照標準要求使用香蘭素不會對人體造成健康危害,但大量攝入香蘭素會導致頭暈、噁心等癥狀,嚴重時會造成肝、腎損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0至6個月嬰幼兒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可按照規定限量使用香蘭素。1段嬰幼兒配方乳粉檢出香蘭素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切換不同月齡嬰幼兒食品生產線時,清場不徹底導致;也可能是不法商販為了達到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等目的,違法添加此類物質。
 
   18、乙基香蘭素
 
  乙基香蘭素是一種常用食品添加劑,其香氣是香蘭素的3~4倍,廣泛運用於各種需要增加奶香氣的調香食品中,尤其是乳製品、烘焙食品、飲料和食用油中。按照標準要求使用乙基香蘭素不會對人體造成健康危害,但大量攝入香蘭素會導致頭暈、噁心等癥狀,嚴重時會造成肝、腎損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0至6個月嬰幼兒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可按照規定限量使用乙基香蘭素。1段嬰幼兒配方乳粉檢出乙基香蘭素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切換不同月齡嬰幼兒食品生產線時,清場不徹底導致;也可能是不法商販為了達到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等目的,違法添加此類物質。
 
   19、乙基麥芽酚
 
  乙基麥芽酚是一種香味改良劑、增香劑,對食品中原有香味的調和、改善和增效具有顯著效果,是允許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長期大量食用乙基麥芽酚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頭痛、噁心、嘔吐、呼吸困難,嚴重時會造成肝臟損傷、骨骼和關節提前脆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食用油中檢出乙基麥芽酚的原因,可能是生產經營者為達到以次充好的目的,在具有特殊香味的植物油脂中違規添加。

  七、質量指標不合格

  1、揮發性鹽基氮
 
  揮發性鹽基氮是指食品水浸液在鹼性條件下能與水蒸氣一起蒸餾出來的總氮量,即在此條件下能形成氨的含氮物。揮發性鹽基氮是動物性食品腐敗變質的指示性指標,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破壞的越多,營養價值等受到的影響也就越大。長期食用揮發性鹽基氮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因食品腐敗變質造成反胃、腹瀉甚至更嚴重的健康危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動物性水產品》(GB 2733—2015)中規定,揮發性鹽基氮在海水魚中的限量值為30mg/100g。海水魚中揮發性鹽基氮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宰殺後上市銷售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當,受細菌污染或售賣時間較長,導致肉質不新鮮。
 
   2、過氧化值(以脂肪計)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敗的早期指標。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但長期食用嚴重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方便面》(GB 17400—2015)中規定,方便面中油炸麵餅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餅乾》(GB 7100—2015)中規定,餅乾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麵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腌臘肉製品》(GB 2730—2015)中規定,腌臘肉製品中火腿、臘肉、鹹肉、香(臘)腸的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最大限量值為0.5g/100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除葵花籽外)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50g/100g。
 
  《堅果炒貨類食品(分裝)》(Q/SDQS 0004S—2018)中規定,油炸類堅果炒貨類食品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
 
  堅果炒貨類食品、方便面、糕點、餅乾、肉製品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還可能與產品儲存條件控制不當有關。
 
   3、酸價(以脂肪計)
 
  酸價,又稱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糕點、麵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5mg/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3mg/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規定,膨化食品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5mg/g。
 
  《芝麻油》(GB/T 8233—2018)中規定,二級芝麻香油(包括小磨芝麻香油)中酸價(以KOH計)的最大限量值為3.0mg/g。
 
  《堅果炒貨食品通則》(GB/T 22165—2008)中規定,油炸類堅果炒貨食品酸價(以脂肪計,KOH)的最大限量值為3mg/g。
 
  《菜籽油》(GB/T 1536—2004)中規定,四級壓榨菜籽油中酸值(KOH)的最大限量值為3.0mg/g。
 
  《亞麻籽油》(GB/T 8235—2019)中規定,一級壓榨亞麻籽油中酸價(以KOH計)的最大限量值為1.0mg/g。
 
  《馬鈴薯片》(QB/T 2686—2005)中規定,馬鈴薯片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3.0mg/g。
 
  《調味面製品》(Q/YPRF 0001S—2019)中規定,調味面製品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3.0mg/g。
 
  企業標準《鍋巴》(Q/NMBB0001S—2020)中規定,鍋巴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5mg/g。
 
  調味面製品、食用油、鍋巴、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堅果與籽類食品、糕點、薯類、膨化食品中酸價(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採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4、果糖和葡萄糖
 
  果糖和葡萄糖是成熟蜂蜜的主要成分,是檢驗蜂蜜質量的重要理化指標。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達標會影響蜂蜜品質。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蜂蜜》(GB 14963—2011)中規定,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得低於60g/100g。
 
  《巢蜜》(GB/T 33045—2016)中規定,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得低於65g/100g。
 
  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蜂蜜釀造時間不足,蜂蜜不成熟導致水分含量過高;也可能是不法企業為提高產品感官質量向蜂蜜中添加糖漿或者直接使用糖漿造假。
 
   5、蔗糖
 
  蔗糖是檢驗蜂蜜質量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天然蜂蜜中蔗糖的含量相對較少。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蜂蜜》(GB 14963—2011)中規定,除桉樹蜂蜜、柑橘蜂蜜、紫苜蓿蜂蜜、荔枝蜂蜜、野桂花蜜之外的其他蜂蜜中蔗糖含量不得高於5g/100g。
 
  《巢蜜》(GB/T 33045—2016)中規定,蔗糖含量不得高於5g/100g。
 
  蜂蜜中蔗糖含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部分個體戶及廠家用蔗糖(白糖或紅糖)熬制后摻入蜂蜜中,導致蔗糖含量過高。
 
   6、還原糖分
 
  還原糖分是指具有還原性的糖類,包括葡萄糖、果糖、半乳糖、乳糖和麥芽糖等。還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質指標之一,還原糖分高的食糖會影響產品的質量,易吸潮、不利於貯存。《單晶體冰糖》(QB/T 1173—2002〔2017〕)中規定,質量等級為合格的單晶體冰糖中還原糖分應≤0.12%。單晶冰糖中還原糖分檢測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純度不高、生產工藝控制不當等原因造成的,也可能與運輸、儲存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7、色值
 
  色值是食糖的品質指標之一,是白砂糖、綿白糖、冰糖等質量等級劃分的主要依據之一,它主要影響糖品的外觀,是雜質多寡的一種反映,也是生產工藝水平的一種體現。《白砂糖》(GB/T 317—2018)中規定,一級白砂糖的色值最大值不得超過150IU。白砂糖中色值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關鍵工藝控制不當、食糖儲運條件不佳等。
 
   8、酸度
 
  乳製品酸度通常是指總酸度,包括自然酸度和發酵酸度,發酵乳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會產生酸性物質,使產品酸度上升。發酵乳酸度偏低會影響產品的風味、口感,也會使產品受雜菌污染的風險變高。《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發酵乳》(GB 19302—2010)中規定,發酵乳酸度不得低於70oΤ。發酵乳中酸度檢測值不達標的原因,可能與企業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發酵劑活力不足、原料乳中乳糖含量偏低或發酵工藝控制不當等原因有關。
 
   9、總酸(以乙酸計)
 
  總酸是食醋的特徵性品質指標之一。一般而言,總酸含量越高說明食醋發酵程度越高,酸味越濃。總酸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醋》(GB 2719—2018)中規定,食醋中總酸(以乙酸計)含量不得低於3.5g/100mL,該批次產品中總酸的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但不符合產品標籤明示值要求“總酸≥4.5g/100mL”。食醋中總酸(以乙酸計)含量不符合產品標籤明示值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未按明示值要求組織生產,也可能是出廠檢驗把關不嚴造成。
 
   10、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不達標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
 
  《清香型白酒》(GB/T 10781.2—2006)中規定,酒精度實測值與標籤標示值允許差為±1.0%vol,其含量應符合相關要求。
 
  《露酒》(GB/T 27588—2011)中規定,酒精度標籤標示值與實測值不得超過±1.0%vol。
 
  酒精度未達到產品標籤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還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範,造成檢驗結果偏差;還可能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
 
   11、氨基酸態氮(以氮計)
 
  氨基酸態氮是醬油的特徵性品質指標之一,氨基酸態氮含量越高,醬油鮮味越濃,反映醬油的質量越好。氨基酸態氮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油》(GB 2717—2018)中規定,醬油中氨基酸態氮含量不得低於0.4g/100mL,有批次產品中氨基酸態氮的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標籤明示值要求“氨基酸態氮≥0.40g/100mL”,有的批次產品中氨基酸態氮的檢測值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但不符合產品標籤明示值規定而不符合產品標籤明示值要求……
 
  《釀造醬油》(GB/T 18186—2000)中規定醬油(三級)中氨基酸態氮含量不得低於0.40g/100mL,該批次產品中氨基酸態氮的檢測值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規定。
 
  醬油中氨基酸態氮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採購環節質量把關不嚴;也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如釀造周期未達要求;還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降低成本而以次充好。
 
  醬油氨基酸態氮(以氮計)含量不符合產品標籤明示值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生產工藝不符合標準要求,如未達到要求發酵的時間;也有可能是標籤明示值標識過高與實際情況不匹配。
 
   12、銨鹽(以占氨基酸態氮的百分比計)
 
  銨鹽是醬油發酵過程中產生的氨與其他物質結合而成的非營養成分。銨鹽含量超標會影響醬油的風味。
 
  《釀造醬油》(GB /T 18186—2000)中規定,醬油中銨鹽(以占氨基酸態氮的百分比計)的含量不得超過氨基酸態氮含量的30%。
 
  醬油中銨鹽(以占氨基酸態氮的百分比計)含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被雜菌污染,在發酵過程中大豆蛋白質被分解過度而產生無機銨;也有可能是在生產過程中添加焦糖色等添加劑帶入;還有可能是廠家為提高醬油全氮和氨基酸態氮含量而違規加入。
 
   13、不揮發酸(以乳酸計)
 
  不揮發酸(以乳酸計)是食醋中總酸的一種,以乳酸為主。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該批次樣品明示執行標準為GB/T 18187—2000,明示生產工藝為固態發酵,《釀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規定,固態發酵食醋中不揮發酸(以乳酸計)≥0.50g/100mL。固態發酵食醋中不揮發酸(以乳酸計)檢測值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發酵工藝控制不當。
 
   14、水分
 
  水分是固體類型保健食品的質量指標,其與產品質量穩定性、微生物的生長條件均有密切的關係。水分控制不當,可能導致產品的功效成分或營養物質分解、酶解變質、霉變等,影響產品質量。
 
  企業標準《福齡花牌福齡花膠囊》(Q/BJG 20100756S—2020)中規定,水分含量不得超過9.0%。
 
  企業標準《今正牌淫羊藿靈芝膠囊》(Q/SXJZ 0005S—2019)中規定,水分含量不得超過8%。
 
  保健食品中水分含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在生產過程中環境控制不到位,也可能與儲運過程條件不當有關。
 
  15、界限指標-鍶
 
  鍶是飲用天然礦泉水中的一種微量元素,是天然礦泉水中礦物質界限指標之一。界限指標是區別飲用天然礦泉水與其他飲用水的主要品質指標,界限指標應有一項(或一項以上)指標符合規定。界限指標不達標,存在以次充好侵害消費者利益的可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2018)中規定,飲用天然礦泉水中界限指標-鍶的最小限量值為0.20mg/L,該批次產品標籤標示界限指標-鍶含量範圍為0.22mg/L~0.7mg/L。因此,該批次飲用天然礦泉水中界限指標-鍶檢測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產品標籤標示要求。飲用天然礦泉水中界限指標-鍶檢測值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水源水受環境、季節等因素影響導致界限指標含量波動,還可能是部分生產廠家為追求利益使用非礦泉水冒充礦泉水。
 
   16、崩解時限
 
  崩解時限指固體製劑在規定的條件下全部崩解溶散或成碎粒,除不溶性包衣材料或破碎的膠囊殼外,全部通過篩網所需時間的限度。崩解時限不符合要求直接影響到保健食品中有效成分在體內的釋放和吸收。廣東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濟公牌濟公開胃丸》(Q/JG 0006S—2017)中規定,崩解時限應不超過30分鐘。該批次產品崩解時限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工藝控制不當。
 
   17、鐵
 
  鐵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人體缺少鐵元素易導致缺鐵性貧血,鐵攝取過多會造成代謝紊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中鐵的含量應在0.25~0.50mg/100kJ範圍內。本次不合格樣品鐵的檢測值超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上限。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中鐵含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企業未按生產工藝要求添加,還可能與產品生產加工過程攪拌不均勻有關。
 
   18、鋅
 
  鋅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人體缺乏鋅元素易導致食慾減退、免疫力降低,鋅攝取過多會造成代謝紊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中鋅的含量應在0.17~0.46mg/100kJ範圍內。本次不合格樣品鋅的檢測值超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上限。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中鋅含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企業未按生產工藝要求添加,還可能與產品生產加工過程攪拌不均勻有關。
 
   19、維生素A
 
  維生素A又名視黃醇,是人類必需的脂溶性維生素。維生素A具有促進生長發育、維持免疫功能、維持視力、抑制腫瘤等重要的生理功能。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GB 10767—2010)中規定,維生素A含量應在18-54μgRE/100kJ之間,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籤》(GB 13432—2013)中規定,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於標籤明示值的80%。本批次抽檢樣品維生素A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產品標籤標識要求。嬰幼兒配方食品中維生素A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由於複合營養素包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的配方設計和生產工藝安排不合理導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混合工序不到位,導致營養素在產品中分佈不均勻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維生素A含量應在14~43μgRE/100kJ範圍內,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籤》(GB 13432—2013)中規定,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於標籤明示值的80%。本批次抽檢樣品維生素A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產品標籤標識要求。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中維生素A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不符合質量要求;也可能是企業未按生產工藝要求添加;還可能是生產工藝混合工序不到位,導致營養素在產品中分佈不均勻等。
 
   20、維生素D3
 
  維生素D3是維生素D的一種,是人類必需的脂溶性維生素,長期缺乏維生素D3可引起兒童佝僂病、成人骨質軟化症和骨質疏鬆;長期過量攝入維生素D3補充劑可導致中毒、高鈣血症,早期中毒癥狀有食慾不振、厭食、噁心、煩躁、嘔吐、多汗、便秘或腹瀉。《康百力鈣 D口嚼片(營養素補充劑)》(批准號:衛進食健字(1999)第012號)中規定,維生素D3含量不得低於2.7μg/g。保健食品中維生素D3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格,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未按照配方標準生產。
 
   21、蛋白質
 
  蛋白質是由氨基酸以肽鍵連接在一起,並形成一定空間結構的高分子有機化合物。蛋白質是構成機體組織、器官的重要成分,是構成機體多種重要生理活性物質的成分,還能供給能量。長期攝入蛋白質不足,會引起機體代謝率下降,對疾病抵抗力減退,可能引發器官損害。本批次抽檢產品標籤標示蛋白質含量不低於0.7%,該產品蛋白質含量不符合產品標籤標示要求。飲料中蛋白質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還可能是企業未按標籤明示值或企業標準的要求進行添加等。
 
  《植物蛋白飲料 豆奶和豆奶飲料》(GB/T 30885—2014)中規定,蛋白質在調製豆奶中含量不低於2.0g/100g。飲料中蛋白質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還可能是企業未按標籤明示值或企業標準的要求進行添加等。
 
   八、其它指標不合格

  1、二十二碳六烯酸與總脂肪酸比
 
  二十二碳六烯酸,即DHA,是一種人體必需的多不飽和脂肪酸,參与機體的多種生理功能,有助於嬰兒智力和視力發育。二十二碳六烯酸缺乏或者過量都有可能對嬰幼兒的生長發育產生一定的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規定,二十二碳六烯酸與總脂肪酸比應不超過0.5%,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籤》(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於標示值的80%。本次不合格樣品二十二碳六烯酸與總脂肪酸比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但不符合產品標籤標示要求,實際檢測值低於標籤標示值的80%。嬰幼兒配方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與總脂肪酸比檢測值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營養素實際添加量低於配方設計添加量;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損失;還可能與生產工藝混合工序不到位,導致相關營養素在產品中分佈不均勻有關。
 
   2、二十碳四烯酸與總脂肪酸比
 
  二十碳四烯酸,即AA或ARA,是一種多不飽和脂肪酸,對嬰幼兒的生長發育以及大腦和視網膜的功能完善具有重要意義。二十碳四烯酸缺乏或者過量都有可能對嬰幼兒的生長發育產生一定的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規定,二十碳四烯酸與總脂肪酸比應不超過1%,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籤》(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於標示值的80%。本次不合格樣品二十碳四烯酸與總脂肪酸比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但不符合產品標籤標示要求,實際檢測值低於標籤標示值的80%。嬰幼兒配方食品中二十碳四烯酸與總脂肪酸比檢測值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營養素實際添加量低於配方設計添加量;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儲存過程中損失;還可能與生產工藝混合工序不到位,導致相關營養素在產品中分佈不均勻有關。
 
   3、警示語標註
 
  警示語是酒類產品需標註的文字信息,用於安全提示,在運輸,存放和飲用時需予以注意。啤酒含有二氧化碳,搬運過程中或高溫天氣下如不小心撞擊,易造成酒瓶爆瓶,危害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發酵酒及其配製酒》(GB 2758—2012)中規定,用玻璃瓶包裝的啤酒應標示如“切勿撞擊,防止爆瓶”等警示語。玻璃瓶裝啤酒未標註相關警示語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或國內進口商等第三方企業對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理解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