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極4登陸_限制月餅、粽子過度包裝的要求可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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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極4登陸_限制月餅、粽子過度包裝的要求可能有

   食品夥伴網訊 3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以下簡稱“2021版標準”)強制性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日期截止到2022年4月6日。修改單主要針對限制月餅和粽子過度包裝。為方便相關企業直觀地了解具體修改內容,明確標準實施情況,食品夥伴網對意見稿內容進行了分析解讀,僅供參考。, ,   一、修改單詳情解讀, ,  按照2021版標準的要求,商品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包裝成本有一項不符合要求,則判該商品的包裝為過度包裝。修改單也是從這三項要求對月餅、粽子的過度包裝要求進行了修改,同時,新增混裝要求。, ,  1、包裝空隙率, ,  按照2021版標準的要求,包裝空隙率由商品銷售包裝體積減去所有內裝物體積乘以係數后的和,與商品銷售包裝體積的百分比計算得到,可見,包裝空隙率與“係數”有很大的關係,該係數即指商品必要空間係數,此次修訂,添加了月餅、粽子的商品必要空間係數,實際上是減小了係數設置,根據包裝空隙率的計算公式可知,係數越小,所得到的空隙率越大,也就是說,修改單對月餅、粽子的包裝空隙率進行了限制。月餅、粽子的商品必要空間係數具體修改情況見下錶。,,  2、包裝層數, ,  根據包裝設計的功能需求,結合市場調研情況,將月餅和粽子的包裝層數由“不超過四層”調整為“不超過三層”。, ,  3、包裝成本, ,  按照2021版標準的要求,生產組織應採取措施,控制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包裝的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20%。修改單新增“月餅和粽子的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 ,  4、混裝要求, ,  修改單新增“4.4 混裝要求”章節,要求“月餅不應與其他商品混裝,粽子不應與超過其價值的商品混裝。”, ,  對於月餅、粽子產品來說,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包裝成本、混裝要求有一項不符合,則判該商品的包裝為過度包裝。, ,  二、擬實施日期說明, ,  修改單明確了標準實施要求,意見稿擬規定“該修改單和標準中適用於月餅、粽子包裝的條款實施日期為2022年8月1日。實施日期前生產的月餅和粽子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目的就是為了儘快遏制月餅、粽子過度包裝,為避免造成新的浪費,對於2021年企業剩餘的月餅庫存包裝,企業應在2022年8月1日前使用。,
,  小結:, ,  新標準設置了2年的過渡期,於2023年9月1日正式實施,兩年的實施過渡期后,市場上不允許再生產和銷售不符合新標準的食品和化妝品,而修改單擬定於2022年8月1日實施,主要是因為月餅、粽子都屬於快速消費品,流通環節消納周期相對較短。修改單實施與否,這裏都建議企業響應國家綠色低碳發展要求,簡化商品包裝,從產品質量、包裝創意等方面提升產品品質。

      相關報道:工業和信息化部公開徵求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徵求意見稿)的意見,

   食品夥伴網訊 3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以下簡稱“2021版標準”)強制性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日期截止到2022年4月6日。修改單主要針對限制月餅和粽子過度包裝。為方便相關企業直觀地了解具體修改內容,明確標準實施情況,食品夥伴網對意見稿內容進行了分析解讀,僅供參考。
 
   一、修改單詳情解讀
 
  按照2021版標準的要求,商品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包裝成本有一項不符合要求,則判該商品的包裝為過度包裝。修改單也是從這三項要求對月餅、粽子的過度包裝要求進行了修改,同時,新增混裝要求。
 
  1、包裝空隙率
 
  按照2021版標準的要求,包裝空隙率由商品銷售包裝體積減去所有內裝物體積乘以係數后的和,與商品銷售包裝體積的百分比計算得到,可見,包裝空隙率與“係數”有很大的關係,該係數即指商品必要空間係數,此次修訂,添加了月餅、粽子的商品必要空間係數,實際上是減小了係數設置,根據包裝空隙率的計算公式可知,係數越小,所得到的空隙率越大,也就是說,修改單對月餅、粽子的包裝空隙率進行了限制。月餅、粽子的商品必要空間係數具體修改情況見下錶。
  2、包裝層數
 
  根據包裝設計的功能需求,結合市場調研情況,將月餅和粽子的包裝層數由“不超過四層”調整為“不超過三層”。
 
  3、包裝成本
 
  按照2021版標準的要求,生產組織應採取措施,控制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包裝的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20%。修改單新增“月餅和粽子的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
 
  4、混裝要求
 
  修改單新增“4.4 混裝要求”章節,要求“月餅不應與其他商品混裝,粽子不應與超過其價值的商品混裝。”
 
  對於月餅、粽子產品來說,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包裝成本、混裝要求有一項不符合,則判該商品的包裝為過度包裝。
 
  二、擬實施日期說明
 
  修改單明確了標準實施要求,意見稿擬規定“該修改單和標準中適用於月餅、粽子包裝的條款實施日期為2022年8月1日。實施日期前生產的月餅和粽子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目的就是為了儘快遏制月餅、粽子過度包裝,為避免造成新的浪費,對於2021年企業剩餘的月餅庫存包裝,企業應在2022年8月1日前使用。

  小結:
 
  新標準設置了2年的過渡期,於2023年9月1日正式實施,兩年的實施過渡期后,市場上不允許再生產和銷售不符合新標準的食品和化妝品,而修改單擬定於2022年8月1日實施,主要是因為月餅、粽子都屬於快速消費品,流通環節消納周期相對較短。修改單實施與否,這裏都建議企業響應國家綠色低碳發展要求,簡化商品包裝,從產品質量、包裝創意等方面提升產品品質。

      相關報道:工業和信息化部公開徵求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徵求意見稿)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