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極4_《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保健食品標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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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極4_《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保健食品標誌管理

   食品夥伴網訊 2022年3月2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公開徵求《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保健食品標誌管理的公告(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  在現行的法規當中,只有《保健食品標識規定》(衛生監發[1996]第38號)對保健食品標誌有較為具體的規定。相比之下,本次徵求意見稿不僅規範了保健食品標誌的定義,對圖案的規格、尺寸、顏色等給出了詳細的參數,同時也根據近年來保健食品有關政策的發展,對《保健食品標識規定》中沒有涉及的內容進行了補充。食品夥伴網對徵求意見稿中進行了解讀,供大家參考。, ,  1、保健食品標誌的定義, ,  徵求意見稿對保健食品標誌給出了明確的定義,即“依法經註冊或備案的保健食品的專有標誌”。也就是說,無論是註冊還是備案的保健食品都應正確使用保健食品標誌。, ,   2、保健食品標誌圖案的詳細參數, ,  徵求意見稿給出了保健食品標誌圖案的詳細參數:保健食品標誌整體比例12:10(高:寬 6:5),帽形圖案整體高度:7.1比例尺,寬度:10比例尺,中間球形直徑:3.7比例尺,“保健食品”字樣高度及寬度:2.4比例尺。印刷標準色CMYK色值:C100 M40 Y0 K15,屏幕標準色RGB色值:R0 G106 B176。字體為黑體。, ,  3、在產品包裝上的使用要求, ,  徵求意見稿規定保健食品最小銷售包裝應當標註保健食品標誌。強調了保健食品標誌應按照等比例標註在展示版面的左上方。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大於100平方厘米時,保健食品標誌最寬處的寬度不得小於2厘米。, ,  對比《保健食品標識規定》,徵求意見稿增加了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小於或等於100平方厘米時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保健食品標誌最寬處的寬度不得小於1厘米。, ,  4、在生產經營場所的使用要求, ,  徵求意見稿規定,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以在生產經營場所、專區專櫃等位置使用保健食品標誌。標誌圖案僅能按照需要進行等比例變化,不得變形、變色。非保健食品不得使用保健食品標誌。, ,  5、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與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的要求, ,  徵求意見稿要求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和備案憑證持有人、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保證上市保健食品按要求標註保健食品標誌。要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保健食品標誌監督管理。, ,   6、其他要求, ,  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開始實施,此前生產的產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  本徵求意見稿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2年4月21日,公眾可通過登錄市場監管總局網站(www.samr.gov.cn)、發送电子郵件、郵寄信函的方式提出意見。, ,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保健食品標誌管理的公告(徵求意見稿)》編製的目的是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規範保健食品標誌管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徵求意見稿對保健食品標誌的應用場景和具體要求進行了細化和補充,將對規範保健食品市場起到重要作用。,

   食品夥伴網訊 2022年3月2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公開徵求《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保健食品標誌管理的公告(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在現行的法規當中,只有《保健食品標識規定》(衛生監發[1996]第38號)對保健食品標誌有較為具體的規定。相比之下,本次徵求意見稿不僅規範了保健食品標誌的定義,對圖案的規格、尺寸、顏色等給出了詳細的參數,同時也根據近年來保健食品有關政策的發展,對《保健食品標識規定》中沒有涉及的內容進行了補充。食品夥伴網對徵求意見稿中進行了解讀,供大家參考。
 
  1、保健食品標誌的定義
 
  徵求意見稿對保健食品標誌給出了明確的定義,即“依法經註冊或備案的保健食品的專有標誌”。也就是說,無論是註冊還是備案的保健食品都應正確使用保健食品標誌。
 
   2、保健食品標誌圖案的詳細參數
 
  徵求意見稿給出了保健食品標誌圖案的詳細參數:保健食品標誌整體比例12:10(高:寬 6:5),帽形圖案整體高度:7.1比例尺,寬度:10比例尺,中間球形直徑:3.7比例尺,“保健食品”字樣高度及寬度:2.4比例尺。印刷標準色CMYK色值:C100 M40 Y0 K15,屏幕標準色RGB色值:R0 G106 B176。字體為黑體。
 
  3、在產品包裝上的使用要求
 
  徵求意見稿規定保健食品最小銷售包裝應當標註保健食品標誌。強調了保健食品標誌應按照等比例標註在展示版面的左上方。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大於100平方厘米時,保健食品標誌最寬處的寬度不得小於2厘米。
 
  對比《保健食品標識規定》,徵求意見稿增加了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小於或等於100平方厘米時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保健食品標誌最寬處的寬度不得小於1厘米。
 
  4、在生產經營場所的使用要求
 
  徵求意見稿規定,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以在生產經營場所、專區專櫃等位置使用保健食品標誌。標誌圖案僅能按照需要進行等比例變化,不得變形、變色。非保健食品不得使用保健食品標誌。
 
  5、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與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的要求
 
  徵求意見稿要求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和備案憑證持有人、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保證上市保健食品按要求標註保健食品標誌。要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保健食品標誌監督管理。
 
   6、其他要求
 
  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開始實施,此前生產的產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本徵求意見稿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2年4月21日,公眾可通過登錄市場監管總局網站(www.samr.gov.cn)、發送电子郵件、郵寄信函的方式提出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保健食品標誌管理的公告(徵求意見稿)》編製的目的是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規範保健食品標誌管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徵求意見稿對保健食品標誌的應用場景和具體要求進行了細化和補充,將對規範保健食品市場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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