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極4平台_常見食品國家標準中涉及特別標籤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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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極4平台_常見食品國家標準中涉及特別標籤標識

  常見食品強制性國家標準中涉及特別標籤標識的內容匯總(2021年3月23日更新), ,  常見食品強制性國家標準中涉及特別標籤標識的內容,主要包括飲料、調味品、乳及乳製品、酒類、焙烤食品、方便食品、糧食及其製品、油脂及其製品、特殊膳食等常見食品。常用標準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用天然礦泉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花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干海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運動營養食品通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植物油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果凍》等標準,食品夥伴網合規服務部更新於2021年3月份,如標準有換版更新請以最新版標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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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食品推薦性國家標準中涉及特別標籤標識的內容匯總(2019年2月13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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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食品推薦性國家標準中涉及特別標籤標識的內容,其中常用標準包括《果凍》《油茶籽油》《花生油》《綿白糖》《大米》《飲料通則》《釀造醬油》《釀造食醋》《含乳飲料》《食用馬鈴薯澱粉》《火腿腸》等標準,由食品夥伴網合規服務部匯總整理,供參考,本匯總更新於2019年2月,如標準換版請以最新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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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食品強制性國家標準中涉及特別標籤標識的內容匯總(2021年3月23日更新)
 
  常見食品強制性國家標準中涉及特別標籤標識的內容,主要包括飲料、調味品、乳及乳製品、酒類、焙烤食品、方便食品、糧食及其製品、油脂及其製品、特殊膳食等常見食品。常用標準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用天然礦泉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花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干海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運動營養食品通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植物油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果凍》等標準,食品夥伴網合規服務部更新於2021年3月份,如標準有換版更新請以最新版標準為準。
標準號及標準名稱 特別標籤標識
GB 5420-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乾酪 產品標籤應明確標示運輸和貯存溫度。
GB 10765-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 1、產品標籤應符合GB 13432和(或)有關規定,必需成分和可選擇成分含量標識應增加“100千焦(100 kJ)”含量的標示。
2、標籤中應註明產品的類別、屬性(如乳基或豆基產品以及產品狀態)和適用年齡。
3、嬰兒配方食品應標明:“對於0~6月齡的嬰兒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無母乳時可食用本產品”。
4、標籤上不能有嬰兒和婦女的形象,不能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術語表述。
5、有關產品使用、配製指導說明及圖解貯存條件應在標籤上明確說明。當包裝最大表面積小於100cm2或產品質量小於100g時,可以不標示圖解。
6、指導說明應對不當配製和使用不當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給予警示說明。
GB 10765-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 1、產品標籤應符合GB 13432的規定,營養素和可選擇成分含量標識應增加“100千焦(100kJ)”含量的標示。
2、標籤中應註明產品的類別、嬰兒配方食品屬性(如乳基或豆基產品以及產品狀態)和適用年齡。
3、可供6月齡以上嬰兒食用的配方食品,應標明“6個月齡以上嬰兒食用本產品時,應配合添加輔助食品”。
4、嬰兒配方食品應標明:“對於0~6月的嬰兒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無母乳時可食用本產品”。
5、標籤上不能有嬰兒和婦女的形象,不能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術語表述。
GB 10766-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較大嬰兒配方食品 1、產品標籤應符合GB 13432和(或)有關規定,必需成分和可選擇成分含量標識應增加“100千焦(100 kJ)”含量的標示。
2、標籤中應註明產品的類別、屬性(如乳基或豆基產品以及產品狀態)和適用年齡。同時,應標明“須配合添加輔助食品”。
3、標籤上不能有嬰兒和婦女的形象,不能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術語表述。
4、有關產品使用、配製指導說明及圖解貯存條件應在標籤上明確說明。當包裝最大表面積小於100cm2或產品質量小於100g時,可以不標示圖解。
5、指導說明應對不當配製和使用不當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給予警示說明。
GB 10767-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幼兒配方食品 1、產品標籤應符合GB 13432和(或)有關規定,必需成分和可選擇成分含量標識應增加“100千焦(100 kJ)”含量的標示。
2、標籤中應註明產品的類別、屬性(如產品狀態)和適用年齡。
3、有關產品使用、配製指導說明及圖解貯存條件應在標籤上明確說明。當包裝最大表面積小於100cm2或產品質量小於100g時,可以不標示圖解。
4、指導說明應對不當配製和使用不當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給予警示說明。
GB 10767-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 1、產品標籤應符合GB 13432 的規定標示,營養素和可選擇成分含量標識應增加“100 千焦(100kJ)”含量的標示。
2、標籤中應註明產品的類別、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或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的屬性(如乳基和/或豆基產品以及產品狀態)和適用年齡。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應標明“須配合添加輔助食品”。
GB 10769-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 1、產品標籤應符合GB 13432 的規定,營養成分表的標識應增加“100 千焦(100kJ)”含量的標示。
2、標籤中應按4.1~4.4 的規定標明產品的類別名稱,如“嬰幼兒高蛋白穀物輔助食品”等。
3、對4.1嬰幼兒穀物輔助食品應在標籤中標明 “需用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質的適宜液體沖調”或類似文字。
GB 10770-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 1、產品標籤應符合GB 13432 的規定;營養成分表的標識應增加“100千焦(100kJ)”含量的標示。
2、標籤中應標明適宜食用的嬰幼兒月齡、食用方法及食用注意事項。
3、汁類罐裝食品應標明產品中所含果蔬原汁或原漿的含量。
GB 25596-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通則 1、營養素和可選擇成分應增加“每100千焦(100kJ)”含量的標示。
2、標籤中應明確註明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的類別(如:無乳糖配方)和適用的特殊醫學狀況。
3、早產/低出生體重兒配方食品,還應標示產品的滲透壓。可供6月齡以上嬰兒食用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4、應標明“6月齡以上特殊醫學狀況嬰兒食用本品時,應配合添加輔助食品”。
5、標籤上應明確標識“請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使用”。
6、標籤上不能有嬰兒和婦女的形象,不能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術語表述。
7、有關產品使用、配製指導說明及圖解、貯存條件應在標籤上明確說明。當包裝最大表面積小於100cm2或產品質量小於100g時,可以不標示圖解。
8、指導說明應該對不當配製和使用不當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給予警示說明。
GB 26687-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復配食品添加劑通則 1.復配食品添加劑產品的標籤、說明書應當標明下列事項:a) 產品名稱、商品名、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b) 各單一食品添加劑的通用名稱、輔料的名稱,進入市場銷售和餐飲環節使用的復配食品添加劑還應標明各單一食品添加劑品種的含量;c) 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d) 保質期;e) 產品標準代號;f) 貯存條件;g) 生產許可證編號;h) 使用範圍、用量、使用方法;i) 標籤上載明“食品添加劑”字樣,進入市場銷售和餐飲環節使用復配食品添加劑應標明“零售”字樣;j) 法律、法規要求應標註的其他內容。
2 .進口復配食品添加劑應有中文標籤、說明書,除標識上述內容外還應載明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可以使用外文,可以豁免標識產品標準代號和生產許可證編號。
3.復配食品添加劑的標籤、說明書應當清晰、明顯,容易辨識,不得含有虛假、誇大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GB 30616-202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用香精 按照GB 299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標識通則》進行標示,凡因含有食品用熱加工香味料而無法檢測相對密度和折光指數的液體香精,其產品標籤上應標示本產品含有食品用熱加工香味料。
GB 8537-20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用天然礦泉水 1、標示天然礦泉水水源點;
2、標示產品達標的界限指標、溶解性總固體以及主要陽離子(K 、Na 、Ca2 、Mg2 )的含量範圍;
3、當氟含量大於1.0 mg/L時,應標註“含氟”字樣。
GB 2719-20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醋 1、預包裝食醋的標籤應標示總酸含量,產品的包裝標識上應醒目標出“食醋”或“甜醋”字樣。
2、散裝食醋應在容器或包裝外側標示4.1中的內容。
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 1、食用植物調和油產品應以“食用植物調和油"命名。
2、食用植物調和油的標籤標識應註明各種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3、食用植物調和油的標籤標識可以註明產品中大於2%脂肪酸組成的名稱和含量(佔總脂肪酸的質量分數),格式和要求按附錄A操作。
GB 31636-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花粉 單一品種蜂花粉,應在標籤中標識蜂花粉的品種。
GB 20371-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1、產品名稱應標註具體植物來源,如:大豆蛋白、小麥蛋白、玉米蛋白、豌豆蛋白、馬鈴薯蛋白等。
2、產品名稱可標註具體的分類,以大豆、花生為例,如大豆粗提蛋白、大豆濃縮蛋白、大豆分離蛋白、大豆組織蛋白、花生粗提蛋白、花生濃縮蛋白、花生分離蛋白、花生組織蛋白等。
3、產品名稱中可包含描述產品成型后物理形態的詞語,如:顆粒、碎片、粉等。
4、植物水解蛋白名稱應依據具體植物來源進行標註,如:大豆水解蛋白、小麥水解蛋白、玉米水解蛋白、豌豆水解蛋白、馬鈴薯水解蛋白等。
5、大豆蛋白產品應按照下列方式標識脲酶活性和安全性文字說明:脲酶活性為陰性;脲酶活性為非陰性(需加熱滅酶處理後方可食用的產品)。
GB 14932-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加工用粕類 產品標籤應標識產品的生產工藝(溶劑浸出工藝或壓榨工藝等)。
GB 31602-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干海參 標籤中應標示產品鹽分含量範圍。
GB 31601-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 1、食品名稱應根據適宜人群標註“孕婦營養補充食品”或“乳母營養補充食品”或“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
2、標籤上還應標註“本品不能代替正常膳食”,“本品添加多種微量營養素,與其他同類產品同時食用時應注意用量".
GB 24154-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運動營養食品通則 1、標籤中應在主要展示面標示“運動營養食品”及產品所屬分類。
2、如有不適宜人群,應在標籤中標識。
3、對於添加了肌酸的產品應在標籤中標示“孕婦、哺乳期婦女、兒童及嬰幼兒不適宜食用"。
GB 19641-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植物油料 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料的標識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GB 1929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果凍 凝膠果凍應在外包裝和最小食用包裝的醒目位置處,用白底(或黃底)紅字標示警示語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不應小於3mm,警示語和食用方法應採用下列方法標示“勿一口吞食;三歲以下兒童不宜食用,老人兒童須監護下食用"。
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 1、乳酸菌飲料產品標籤應標明活菌(未殺菌)型或非活菌(殺菌)型,標示活菌(未殺菌)型的產品乳酸菌數應≥106 CFU/g(mL)。
2、含有活菌(未殺菌)型乳酸菌、需冷藏儲存和運輸的飲料產品應在標籤上標識貯存和運輸條件。
GB 10136-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動物性水產製品 註明食用方法。
GB 2721-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鹽 低鈉鹽的產品標籤中應標示鉀的含量,並應清晰標示:“高溫作業者、重體力勞動強度工作者、腎功能障礙者及服用降壓藥物的高血壓患者等不適宜高鉀攝入的人群應慎用"。
GB 9678.2-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製品 1、代可可脂添加量超過5%(按原始配料計算)的產品應命名為代可可脂巧克力。
2、巧克力成分含量不足25%的製品不應命名為巧克力製品。
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 1、當包裝飲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劑時,應在產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示“添加食品添加劑用於調節口味”等類似字樣。
2、包裝飲用水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
GB 2257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輔食營養補充品 1、產品標籤應符合GB 13432的規定,並標註“輔食營養補充品”和/或相應類別“輔食營養素補充食品”、“輔食營養素補充片”、“輔食營養素撒劑”。
2、標籤上應按月齡標明適宜人群,並標註“本品添加多種微量營養素,與其他同類產品同時食用時應注意用量”。供6月~36月齡嬰幼兒食用的產品,還應標明“本品不能代替母乳及嬰幼兒輔助食品”.
GB 29922-201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 1、營養素和可選擇成分含量標識應增加”每100千焦(/100kJ)"含量的標示。
2、標籤中應對產品的配方特點或營養學特徵進行描述,並應標示產品的類別和適用人群,同時還應標示”不適用於非目標人群使用”
3、標籤中應在醒目位置標示“請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使用"
4、標籤中應標示”本品禁止用於腸外營養支持和靜脈注射”
5、有關產品使用、配製指導說明及圖解、貯存條件應在標籤上明確說明。當包裝最大表面積小於100 cm2或產品質量小於100 g時,可不標示圖解。
6、指導說明應對配製不當和使用不當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給予警示說明。
GB 2757-20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蒸餾酒及其配製酒 1、應以“%vol”為單位標示酒精度。
2、應標示“過量飲酒有害健康”,可同時標示其他警示語。
3、酒精度大於等於10%vol的飲料酒可免於標示保質期。
GB 2758-20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發酵酒及其配製酒 1、應以“%vol”為單位標示酒精度。
2、啤酒應標示原麥汁濃度,以“原麥汁濃度”為標題,以柏拉圖度符號“°P”為單位。果酒(葡萄酒除外)應標示原果汁含量,在配料表中以“××%”表示。
3、應標示“過量飲酒有害健康”,可同時標示其他警示語。用玻璃瓶包裝的啤酒應標示如“切勿撞擊,防止爆瓶”等警示語。
4、葡萄酒和其他酒精度大於等於10%vol的發酵酒及其配製酒可免於標示保質期。
GB 19295-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速凍面米製品 產品標識應註明速凍、生制、熟制,以及烹調加工方式。
GB 13102-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煉乳 產品應標示“本產品不能作為嬰幼兒的母乳代用品”或類似警語。
GB 19302-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發酵乳 1、發酵后經熱處理的產品應標識“××熱處理髮酵乳”、“××熱處理風味發酵乳”、“××熱處理酸乳/奶”或“××熱處理風味酸乳/奶”。
2、全部用乳粉生產的產品應在產品名稱緊鄰部位標明“復原乳”或“復原奶”;在生牛(羊)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產的產品應在產品名稱緊鄰部位標明“含××%復原乳”或“含××%復原奶”。注:“××%”是指所添加乳粉占產品中全乳固體的質量分數。
3、“復原乳”或“復原奶”與產品名稱應標識在包裝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面;標識的“復原乳”或“復原奶”字樣應醒目,其字號不小於產品名稱的字號,字體高度不小於主要展示版面高度的五分之一。
GB 19645-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巴氏殺菌乳 應在產品包裝主要展示面上緊鄰產品名稱的位置,使用不小於產品名稱字號且字體高度不小於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漢字標註“鮮牛(羊)奶”或“鮮牛(羊)乳”。
GB 25190-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滅菌乳 1、僅以生牛(羊)乳為原料的超高溫滅菌乳應在產品包裝主要展示面上緊鄰產品名稱的位置,使用不小於產品名稱字號且字體高度不小於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漢字標註“純牛(羊)奶”或“純牛(羊)乳”。
2、全部用乳粉生產的滅菌乳應在產品名稱緊鄰部位標明“復原乳”或“復原奶”;在生牛(羊)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產的滅菌乳應在產品名稱緊鄰部位標明“含××%復原乳”或“含××%復原奶”。注:“××%”是指所添加乳粉占滅菌乳中全乳固體的質量分數。
3、“復原乳”或“復原奶”與產品名稱應標識在包裝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面;標識的“復原乳”或“復原奶”字樣應醒目,其字號不小於產品名稱的字號,字體高度不小於主要展示版面高度的五分之一。
GB 25191-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調製乳 1、全部用乳粉生產的調製乳應在產品名稱緊鄰部位標明“復原乳”或“復原奶”;在生牛(羊)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產的調製乳應在產品名稱緊鄰部位標明“含××%復原乳”或“含××%復原奶”。注:“××%”是指所添加乳粉占調製乳中全乳固體的質量分數。
2、 “復原乳”或“復原奶”與產品名稱應標識在包裝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面;標識的“復原乳”或“復原奶”字樣應醒目,其字號不小於產品名稱的字號,字體高度不小於主要展示版面高度的五分之一。
GB 15266-2009 運動飲料 應標註可溶性固形物、鈉、鉀的含量範圍
GB 10343-2008 食用酒精 1、銷售包裝使用標籤時,標籤上應標註:產品名稱“食用酒精”、原料、乙醇含量、製造者名稱和地址、灌裝日期、凈含量、執行標準號及質量等級。
2、裝運食用酒精的罐、槽車上應標註“食用酒精”,隨車附有“出廠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書”。
GB 1350-2009 稻穀 應在包裝物上或隨行文件中註明產品的名稱、類別、等級、產地、收穫年度和月份。
GB 1351-2008 小麥 應在包裝物上或隨行文件中註明產品的名稱、類別、等級、產地、收穫年度和月份。
GB 1353-2018 玉米 1、應在包裝物上或隨行文件中註明產品的名稱、類別、等級、產地、收穫年度和月份。
2、轉基因玉米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標識。
GB 1352-2009 大豆 1、凡標識“大豆”的產品均應符合本標準
2、應在包裝物上或隨行文件中註明產品的名稱、類別、等級、產地、收穫年度和月份。
3、轉基因大豆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標識。
GB 17323-1998 瓶裝飲用純凈水 2、採用蒸餾法加工的產品方可用“蒸餾水”名稱;其他方法加工的產品不得使用“蒸餾水”名稱。在使用“新創名稱”、“奇特名稱”、“牌號名稱”或“商標名稱”時,在其產品名稱后需用醒目字樣標明“飲用純凈水”。
3、包裝箱上除應標明產品名稱、製造者(或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外,還須標出單件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
GB 9697-2008 蜂王漿 1、產品包裝上應標明產品名稱、產地、收購單位、檢驗員姓名、收購日期、凈含量/毛重及皮重。
2、用作預包裝食品時,其標籤應符合GB 7718要求。
3、運輸包裝應標明產品名稱、數量和運輸圖示標誌。
GB 14891.7-1997 輻照冷凍包裝畜禽肉類衛生標準 輻照冷凍分割畜禽肉類的包裝應粘貼統一印製的輻照食品標誌,並符合GB 7718的規定。
GB 1886.24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復配膨鬆劑 添加了含鋁食品添加劑(如硫酸鋁鉀、硫酸鋁銨)的復配膨鬆劑產品應在包裝標識上標示產品的鋁(AI)含量,未添加含鋁食品添加劑(如硫酸鋁鉀、硫酸鋁銨)的復配膨鬆劑產品可在包裝上標識“未添加鋁”。
GB 15196-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油脂製品 經氫化工藝加工的食用油脂製品應標識反式脂肪酸的含量,檢驗方法按GB/T 22507執行。
G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膨化食品 非食用物品上應標註“非食用”字樣,但與食用方式有關且符合相關要求的餐飲具等物品除外。
GB 19172-2003 平菇菌種 每支(瓶、袋)菌種必須貼有清晰註明以下要素的標籤: a) 產品名稱(如:平菇母種); b) 品種名稱(如:中蔬10號);c) 生產單位(XX菌種廠);d) 接種日期(如:2002. X X. X X) ; e) 執行標準。
GB 19171-2003 雙孢蘑菇菌種 每支(瓶、袋)菌種必須貼有清晰註明以下要素的標籤:a) 產品名稱(如:雙抱蘑菇母種);b) 品種名稱(如:As2796);c) 生產單位(XXX菌種廠);d) 接種日期(如:2000.XX.XX);e) 執行標準。
GB 19170-2003 香菇菌種 每支(瓶 、袋)菌種應貼有清晰註明以下要素的標籤:a) 產品名稱(如:香菇母種);b) 品種名稱(如:241-4);C) 生產單位(XX菌種廠);d) 接種日期(XXXX.XX.XX);e) 執行標準。
GB 19169-2003 黑木耳菌種 每支、瓶(袋)菌種需貼有清晰註明以下要素的標籤:a) 產品名稱(如:黑木耳母種);b) 品種名稱(如:冀誘1號);c) 生產單位(如:XX菌種廠);d) 接種日期(如:2001. X X. X X);e) 執行標準。
GB 14891.4-1997 輻照香辛料類衛生標準 標誌上應註明“輻照香辛料”字樣。最小外包裝上統一粘貼輻照食品標誌。

  常見食品推薦性國家標準中涉及特別標籤標識的內容匯總(2019年2月13日更新)

  常見食品推薦性國家標準中涉及特別標籤標識的內容,其中常用標準包括《果凍》《油茶籽油》《花生油》《綿白糖》《大米》《飲料通則》《釀造醬油》《釀造食醋》《含乳飲料》《食用馬鈴薯澱粉》《火腿腸》等標準,由食品夥伴網合規服務部匯總整理,供參考,本匯總更新於2019年2月,如標準換版請以最新版為準。
序號 標準號及標準名稱 特別標籤標識
1 GB/T 19883-2018 果凍 1、稱量銷售產品的標籤可以不標示凈含量
2、標籤上應按4.2的規定標示分類名稱。
3、果汁型果凍應標示原果汁(漿)總含量,當果汁型果凍中添加的原果漿含量不低於10%時可以標示為果漿果凍。
4、果肉型果凍應標示總果肉含量或各果肉的含量,含兩種或兩種以上果肉的果肉型果凍可以標示為什錦果肉果凍,也可根據實際使用的果肉名稱進行標示。
5、產品使用“布丁”名稱時,應同時標示“含乳型果凍”或“含乳果凍”。
6、其他型果凍當以某種原料命名時,應標示該原料的添加量。
7、凝膠果凍應在外包裝和最小食用包裝的醒目位置處,用白底(或黃底)紅字標示警示語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不應小於3 mm。警示語和食用方法應採用上述方式標示如下內容:“勿一口吞食;三歲以下兒童不宜食用,老人兒童須監護下食用"。
2 GB/T 11765-2018 油茶籽油 應在包裝或隨行文件上標識加工工藝(如:壓榨法、水酶法和浸出法)。
3 GB/T 10464-2017 葵花籽油 1、 產品名稱:根據術語和定義內容標註產品名稱。
2、應在包裝或隨行文件上標識加工工藝。
3、應標識產品的原產國。
4 GB/T 1534-2017 花生油 1、產品名稱:根據術語和定義內容標註產品名稱.
2、應在包裝或隨行文件上標識加工工藝.
3、標註產品的原產國。
5 GB/T 1535-2017 大豆油 1、產品名稱:根據術語和定義內容標註產品名稱。
2、應在包裝或隨行文件上標識加工工藝。
3、標註產品的原產國。
4、 採用轉基因原料生產的大豆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標識。
6 GB/T 19111-2017 玉米油 1、應在包裝或隨行文件上標識加工工藝(如:壓榨玉米油或浸出玉米油)和分類名稱。
2、應標識產品的原產國。
3、採用轉基因原料生產的玉米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標識。
7 GB/T 1445-2018 綿白糖 推薦在綿白糖標籤上標註保質期,保質期由生產企業或包裝單位自行確定。
8 GB/T 317-2018 白砂糖 推薦在白砂糖標籤上標註保質期,保質期由生產企業或包裝單位自行確定。
9 GB/T 5461-2016 食用鹽 小包裝加碘食用鹽應貼有碘鹽標誌。
10 GB/T 1354-2018 大米 1、產品名稱應按本標準規定的名稱和等級標註。
2、標註的凈含量應為產品最大允許水分狀況下的質量。
3、優質大米建議標註最佳食用期(品嘗評分值為產品最佳食用期內數值)。
11 GB/T 10789-2015 飲料通則 經過發酵的某類飲料,可以稱為發酵某類飲料。
12 GB/T 18186-2000 釀造醬油 產品名稱應標明“釀造醬油”;還應標明產品類別、氨基酸態氮的含量、質量等級、用於佐餐和/或烹調。
13 GB/T 18187-2000 釀造食醋 產品名稱應標明“釀造食醋”還應標明產品類別和總酸的含量。
14 GB/T 10792-2008 碳酸飲料(汽水) 果汁型碳酸飲料應標明果汁含量,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低於5%的產品可聲稱為“低糖”。
15 GB/T 18738-2006 速溶豆粉和豆奶粉 1、應標示產品類型。
2、產品名稱應按第3章的規定標示。【速溶豆粉、豆奶粉】
3、產品類型應按第4章的規定標示(如:XX類XX型)。【I類、II類,五種類型包括:普通型、高蛋白型、低糖型、低糖高蛋白型和其他型。】
16 GB/T 21731-2008 橙汁及橙汁飲料 1、添加食糖的橙汁,應在標籤標明“加糖”字樣。
2、橙汁飲料應標明橙汁含量。
17 GB/T 21732-2008 含乳飲料 1、應標明蛋白質含量
2、發酵型含乳飲料及乳酸菌飲料產品標籤應標示未殺菌(活菌)型,或殺菌(非活菌)型。
3、未殺菌(活菌)型發酵型含乳飲料及未殺菌(活菌)型乳酸菌飲料產品應標明乳酸菌活菌數;應標示產品運輸、貯存的溫度。
18 GB/T 21733-2008 茶飲料 1、果汁茶飲料應在標籤上標識果汁含量。
2、奶茶飲料應在標籤上標識蛋白質含量。
3、茶濃縮液應在標籤上標識稀釋倍數。
4、符合5.3.3的茶飲料可聲稱“低糖”或“無糖”。【低糖和無糖產品應按GB13432等相關標準和規定執行。】
5、符合5.3.4的茶飲料可聲稱“低咖啡因”。【咖啡因含量不大於同類飲料產品的咖啡因最低含量的50%】
19 GB/T 24399-2009 黃豆醬 外包裝箱上除應標明產品名稱、製造者的名稱和地址外,還應標明單位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
20 GB/T 8967-2007 谷氨酸鈉(味精) 1、外包裝物上應有明顯的標識。標識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廠名、廠址、凈含量、生產日期(批號)等。
2、加鹽味精包裝上需標註谷氨酸具體含量。
21 GB/T 22266-2008 咖喱粉
1、製作咖喱粉的香辛料調味品及其他原料,在配料表中按質量大小順序依次列出。
2、若添加澱粉,應說明其特性。
22 GB/T 19343-2016 巧克力及巧克力製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製品 1、應按第4章的要求標示產品的類別或類型。
2、黑巧克力、牛奶巧克力應標註總可可固形物含量百分數。
23 GB/T 22474-2008 果醬 應標示“果醬”或“果味醬”
24 GB/T 5835-2009 干制紅棗 採用不同顏色的標識或封包繩作為等級的辨識標誌:特等為藍色、一等為紅色、二等為綠色、三等為白色。
25 GB/T 23596-2009 海苔 應按第3章的規定標註分類名稱。【調味海苔(調味紫菜)、烤海苔(烤紫菜)】
26 GB/T 23597-2009 干紫菜 按4.1、4.2標註產品類型。(“非即食”、“速食”)及食用方法。【非即食干壇紫菜、非即食干條斑紫菜、速食干壇紫菜、速食干條斑紫菜】
27 GB/T 22180-2014 凍裹麵包屑魚 標籤上應註明魚的品種、魚肉含量貯藏條件。
28 GB/T 22327-2008 核桃油 應標註加工工藝,應註明產品原料的生產國名。
29 GB/T 22465-2008 紅花籽油 產品的加工方式和質量等級,應註明產品原料的生產國名。
30 GB/T 22478-2008 葡萄籽油 應註明產品原料的生產國名。
31 GB/T 22479-2008 花椒籽油 應標註加工工藝,應註明產品原料的生產國名。
32 GB/T 8235-2008 亞麻籽油 1、應標註產品的加工方式,如“壓榨”、“浸出”以及相對應的質量等級。
2、非零售包裝應註明產品的名稱、標準號、原料、生產日期、保值期【食品夥伴網注,此處疑為保質期,保值期為標準文本中的寫法】、生產單位名稱、地址和電話等。
3、應註明產品原料原產國。
33 GB/T 21999-2008 蚝油 產品名稱應標為“蚝油”
34 GB/T 8884-2017 食用馬鈴薯澱粉 明確標出產品的等級。
35 GB/T 20711-2006 熏煮火腿 1、標明澱粉含量、等級。【產品等級:特級、優級、普通級】
2、清真產品按國家有關規定標誌。
36 GB/T 20712-2006 火腿腸 1、標明澱粉含量、等級。
2、清真產品按國家有關規定標誌。
3、用雞肉、魚肉或牛肉等單一的原料製成的產品,其產品名稱應命名為“雞肉腸”、“魚肉腸”、“牛肉腸”。
37 GB/T 17238-2008 鮮、凍分割牛肉 1、按伊斯兰教風俗屠宰、加工的分割牛肉,應在包裝箱上註明。
2、產品可追溯信息標記應清晰。
38 GB/T 9960-2008 鮮、凍四分體牛肉 1、產品應按照GB18393加蓋獸醫驗訖和等級印戳,字跡應清晰整齊。
2、用伊斯兰教方法屠宰加工的牛肉,在獸醫驗訖印戳中應有伊斯兰教方法屠宰加工標記。
3、產品可追溯信息標記應清晰。
39 GB/T 9961-2008 鮮、凍胴體羊肉 1、在每隻羊胴體的臀部加蓋檢驗檢疫驗訖,字跡應清晰整齊。
2、獸醫印戳為圓形,其直徑為5.5cm,刻有企業名稱、“獸醫驗訖”、“年、月、日”、“大羊”或“羔羊”或“肥羔”字樣。
3、印色應用食品級色素配製。
40 GB/T 22699-2008 膨化食品 1、標籤中應標註“膨化食品”字樣。
2、稱量銷售產品的標籤可以不標示凈含量。
41 GB/T 23781-2009 黑芝麻糊 標明產品的食用方法
42 GB/T 13662-2008 黃酒 標明產品風格(傳統型黃酒可不標註產品風格)和按產品分類標示含糖量範圍;若產品涉及酒齡的標註,標註酒齡的標示值應小於或等於加權平均計算值。
外包裝箱上除應標明產品名稱、酒精度、類型、製造者的名稱和地址之外,還應標明單位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
43 GB/T 23546-2009 奶酒 應註明產品類型,發酵型奶酒應標明其含糖量。
44 GB/T 25504-2010 冰葡萄酒 1、宜標示含糖量
2、外包裝箱上除標明產品名稱、製造者或(經銷商)名稱和地址外,還應標明單位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
45 GB/T 10346-2006 白酒檢驗規則和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1、非傳統發酵法生產的白酒,應在“原料與配料”中標註添加的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符合GB2760要求)
2、外包裝箱上除標明產品名稱、製造者名稱和地址外,還應標明單位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
46 GB/T 11856-2008 白蘭地 1、生產企業宜標註產品的具體類型。
2、外包裝箱上除標明產品名稱、製造者名稱和地址外,還應標明單位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
47 GB/T 11857-2008 威士忌 1、生產企業宜標註產品的具體類型。
2、外包裝箱上除標明產品名稱、製造者名稱和地址外,還應標明單位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
48 GB/T 11858-2008 伏特加(俄得克) 外包裝箱上除標明產品名稱、製造者名稱和地址外,還應標明單位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
49 GB/T 13207-2011 菠蘿罐頭 1、產品名稱可標示為原汁菠蘿或糖水菠蘿。
2、標籤上應標明固形物含量[以質量克(g)計或以質量分數(%)計]。
50 GB/T 13208-2008 蘆筍罐頭 標籤上應標明固形物含量(以克計)
51 GB/T 13211-2008 糖水洋梨罐頭 1、產品名稱可標註為糖水洋梨。
2、標籤上應標明固形物含量(以克計)
52 GB/T 13515-2008 火腿罐頭 標籤上應標明固形物含量(以克計)
53 GB/T 13517-2008 青豌豆罐頭 標籤上應標明固形物含量(以克計)
54 GB/T 14151-2006 蘑菇罐頭 1、應將蘑菇的形態特徵作為產品名稱的一部分或將其標註在產品名稱旁邊,如:整菇、鈕扣菇、特片菇、片菇、碎片菇、帽菇、扣片菇等。
2、標籤上應標明固形物含量(以克計)。
3、配料表中應明確註明所用的原料屬性,如:“新鮮蘑菇”或“鹽漬蘑菇”。
55 GB/T 14215-2008 番茄醬罐頭 標籤上應標示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56 GB/T 22369-2008 甜玉米罐頭 標籤上應標明固形物含量(以克計)
57 GB/T 24402-2009 豆豉鯪魚罐頭 標籤上應標明固形物含量[以質量克(g)計或以質量分數計]。
58 GB/T 24403-2009 金槍魚罐頭 1、標籤上應標示“開罐后請儘快食用”。
2、標籤上應標明固形物含量[以質量克(g)計或以質量分數計]。
59 GB/T 21118-2007 小麥粉饅頭 1、產品名稱: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和要求的產品,允許標註的名稱為小麥粉饅頭。
2、標籤上應註明產品的保質條件和保質期,並醒目地註明食用前應加熱。
60 GB/T 23786-2009 速凍餃子 1、產品預包裝標籤應標註食用方法、速凍生製品或速凍熟製品、餡含量等。
2、外包裝箱應標註貯藏條件、保質期、生產日期和電話等。
61 GB/T 21494-2008 低溫食用豆粕 1、凡標識“低溫食用豆粕”的產品,應符合本標準。
2、採用轉基因大豆生產加工的低溫食用豆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標識。
3、應註明產品原料的生產國名。
62 GB/T 21532-2008 蜂王漿凍乾粉 1、宜標示貯存和運輸的溫、濕度條件。
2、若包裝容器內放有乾燥劑,應在標誌中作出如下提示:“內有乾燥劑。乾燥劑不可食用。”
63 GB/T 22106-2008 非發酵豆製品 如使用轉基因大豆為原料,需在標籤中明示。
64 GB/T 23494-2009 豆腐乾 使用轉基因大豆為生產原料的,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進行標註。
65 GB/T 13382-2008 食用大豆粕 1、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和要求的產品,允許標註的名稱為“食用大豆粕”。
2、應註明產品原料的生產國名。
3、以轉基因大豆為原料生產的產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標識。
66 GB 20371-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1、產品名稱應標註具體植物來源,如:大豆蛋白、小麥蛋白、玉米蛋白、豌豆蛋白、馬鈴薯蛋白等。
2、產品名稱可標註具體的分類,以大豆、花生為例,如大豆粗提蛋白、大豆濃縮蛋白、大豆分離蛋白、大豆組織蛋白、花生粗提蛋白、花生濃縮蛋白、花生分離蛋白、花生組織蛋白等。
3、產品名稱中可包含描述產品成型后物理形態的詞語,如:顆粒、碎片、粉等。
4、植物水解蛋白名稱應依據具體植物來源進行標註,如:大豆水解蛋白、小麥水解蛋白、玉米水解蛋白、豌豆水解蛋白、馬鈴薯水解蛋白等。
大豆蛋白產品應按照下列方式標識脲酶活性和安全性文字說明:脈酶活性為陰性;脲酶活性為非陰性(需加熱滅酶處理後方可食用的產品)。
67 GB/T 24690-2018 袋泡茶 應標明產品的分類名稱。【綠茶袋泡茶、紅茶袋泡茶、烏龍茶袋泡茶、黃茶袋泡茶、白茶袋泡茶、黑茶袋泡茶和花茶袋泡茶】
68 GB/T 24614-2009 緊壓茶原料要求 標識應清晰、應標註品名、級別、數量、生產日期和產地。
69 GB/T 20980-2007 餅乾 1、稱量銷售的產品可以不標示凈含量。
2、標籤中應按第4章的規定標示分類名稱。【酥性餅乾、韌性餅乾、發酵餅乾、壓縮餅乾、曲奇餅乾、夾心(或注心)餅乾、威化餅乾、蛋圓餅乾、蛋卷、煎餅、裝飾餅乾、水泡餅乾、其他餅乾】
70 GB/T 22475-2008 沙琪瑪 標明冷加工。
71 GB/T 22492-2008 大豆肽粉 1、採用轉基因大豆生產加工的大豆肽粉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標識。
2、應註明產品原料的生產國名。
72 GB/T 22493-2008 大豆蛋白粉 1、採用轉基因大豆生產加工的大豆蛋白粉,其標籤和標識應該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凡標識“大豆蛋白粉”的產品,應符合本標準規定的相應指標。
73 GB/T 22494-2008 大豆膳食纖維粉 1、凡標識“大豆膳食纖維粉”的產品均應符合本標準。
2、應註明產品原料的生產國名。
3、採用轉基因大豆生產加工的產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標識。
74 GB/T 27586-2011 山葡萄酒 1、按含糖量標註產品類型(或含糖量)。
2、外包裝箱上除標明產品名稱、製造者或(經銷商)名稱和地址外,還應標明單位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
75 GB/T 27588-2011 露酒 標明含糖量。
76 GB/T 21672-2014 凍裹麵包屑蝦 標籤上應註明蝦的品種、蝦肉含量、貯藏條件。
77 GB/T 19598-2006 地理標誌產品 安溪鐵觀音 標示產品的類型和級別。【清香型:特級、一級、二級、三級。濃香型: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78 GB/T 24569-2009 地理標誌產品 常山山茶油 在產品中標識“壓榨”、“半精鍊”或“全精鍊”字樣。
79 GB/T 19461-2008 地理標誌產品 獨流(老)醋 標註出釀造食醋及總酸含量。
80 GB/T 19504-2008 地理標誌產品 賀蘭山東麓葡萄酒 1、按含糖量標註產品類型(或含糖量)。
2、標籤上若標註葡萄酒的年份、品種、產地,應符合GB 15037的定義。
81 GB/T 19088-2008 地理標誌產品 金華火腿 應標明以下內容:金華火腿地理標誌產品名稱、質量等級、加工周期及食用說明,並在金華火腿預包裝上醒目位置標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速食干條斑紫菜
食用說明:應用溫水洗凈,切除火腿表面氧化層2mm~5mm,切除黃色肥膘,深度以見白色肥膘或紅色瘦肉為準。
82 GB/T 21003-2007 地理標誌產品 廬山雲霧茶 外包裝箱應註明:產品名稱、商標、廠名、廠址、分裝件數。
83 GB/T 17946-2008 地理標誌產品 紹興酒(紹興黃酒) 1、紹興加飯(花雕)酒應標註酒齡。產品名稱與凈含量應同時排在同一主要展示面。
2、包裝箱上除應標明產品名稱、執照者的名稱和地址外,還應標出單位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以及“小心輕放”、“怕濕”等警示標誌。
84 GB/T 18623-2011 地理標誌產品 鎮江香醋 標籤上標註產品實際總酸及其等級。【等級:特級、優級、一級、二級】
85 GB/T 15037-2006 葡萄酒 1、預包裝葡萄酒標籤按GB10344規定執行,並按含糖量標註產品類型(或含糖量)。注:單一原料的葡萄酒可不標註原料與輔料;添加防腐劑的葡萄酒應標註具體名稱。
2、標籤上若標註葡萄酒的年份,品種,產地,應符合3.3,3.4,3.5的定義。【3.3年份葡萄酒:所標註的年份是指葡萄採摘的年份,其中年份葡萄酒所佔比例不低於酒含量的80%(體積分數)。3.4品種葡萄酒:用所標註的葡萄品種釀製的酒所佔比例不低於酒含量的75%(體積分數)。3.5產地葡萄酒:用所標住的產地葡萄酒釀製的酒所佔比例不低於酒含量的80%(體積分數)。】
3、外包裝紙箱上除標明產品名稱、製造者(或經銷商)名稱和地址外,還應標明單位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
86 GB/T 4927-2008 啤酒 1、銷售包裝標籤應符合GB10344的有關規定,標明:產品名稱、原料、酒精度、原麥汁濃度、凈含量、執照者名稱和地址、灌裝(生產)日期、保質期、執行標準號及質量等級。用玻璃瓶包裝的啤酒,還應在標籤、附標或外包裝上印有“警示語”——“切勿撞擊,防止爆瓶”。
2、外包裝紙箱上除標明產品名稱、製造者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外,還應標明單位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
87 GB/T 23347-2009 橄欖油、油橄欖果渣油 1、產品名稱:按第4章分類要求的產品名稱標註。【特級初榨橄欖油、中級初榨橄欖油、初榨橄欖燈油、精鍊橄欖油、混合橄欖油、粗提油橄欖果渣油、精鍊油橄欖果渣油、混合油橄欖果渣油】
2、生產日期的標註:a)特級初榨橄欖油、中級初榨橄欖油、初榨橄欖燈油應標示油橄欖果實的年份。b)特級初榨橄欖油、中級初榨橄欖油、初榨橄欖燈油、精鍊橄欖油、混合橄欖油、精鍊油橄欖果渣油、混合油橄欖果渣油應標示包裝日期。c)以包裝日期為保質期起點日期,進口分裝產品應再註明分裝日期。
3、應標註產品原產國。
4、應標註反式脂肪酸含量。
88 GB/T 19112-2003 米糠油 1、產品名稱:壓榨米糠油、浸出米糠油要在產品標籤中分別標識“壓榨”、“浸出”字樣。
2、原產國:應註明產品原料的生產國名。
3、凡標識“米糠油”的產品均應符合本標準。
89 GB/T 15680-2009 棕櫚油 1、凡標識“棕櫚油”名稱的產品,應標註“棕櫚原油”或“成品棕櫚油”。
2、凡標識“分提棕櫚油”名稱的產品,應標註:“原油”或“成品油”。分提棕櫚油產品採用“棕櫚油”名稱時,還應標註分提棕櫚油的名稱、“原油”或“成品油”。
3、原產國:應註明產品原料的生產國名。
4、轉基因油脂要按國家有關規定標識。
90 GB/T 1537-2003 棉籽油 1、產品名稱:壓榨棉籽油、浸出棉籽油要在產品標籤中分別標識“壓榨”、“浸出”字樣。
2、原產國:應註明產品原料的生產國名。
3、轉基因棉籽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標識。
4、凡標識“棉籽油”的產品均應符合本標準。
91 GB/T 1536-2004 菜籽油 1、產品名稱:壓榨菜籽油、浸出菜籽油要在產品標籤中分別標識“壓榨”、“浸出”字樣。
2、原產國:應註明產品原料的生產國名。
3、轉基因菜籽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標識。
4、凡標識“菜籽油”的產品均應符合本標準。
92 GB/T 13662-2018 黃酒 1、應標明產品風格(傳統型黃酒可不標註產品風格)和按產品分類標示含糖量範圍;若產品涉及酒齡的標註,標註酒齡的標示值應小於或等於加權平均計算值。
2、外包裝箱上除應標明產品名稱、酒精度、類型、製造者的名稱和地址之外,還應標明單位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
93 GB/T 16289-2018 豉香型白酒 酒精度實測值與標籤標示值允許差為±1.0%vol。
94 GB/T 35028-2018 蕎麥粉 產品名稱應標示出產品類別,如甜蕎麥粉、苦養麥粉。
95 GB/T 35026-2018 茶恭弘=叶 恭弘籽油 產品名稱凡標識為“茶恭弘=叶 恭弘籽油”,均應符合本標準。
96 GB/T 35870-2018 玉米胚 1、應在包裝物上或隨行文件中,註明產品的名稱、等級、產地、加工年度和月份。
2、轉基因玉米胚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標識。
97 GB/T 17891-2017 優質稻穀 應在包裝物上或隨行文件中註明產品的名稱、類別、等級、產地、收穫年度和月份。
98 GB/T 35883-2018 冰糖 推薦在冰糖標籤上標註保質期,保質期由生產企業或包裝單位自行確定。
99 GB/T 35884-2018 赤砂糖 推薦在赤砂糖標籤上標註保質期,保質期由生產企業或包裝單位自行確定。
100 GB/T 35885-2018 紅糖 推薦在紅糖標籤上標註保質期,保質期由生產企業或包裝單位自行確定。
101 GB/T 35888-2018 方糖 推薦在方糖標籤上標註保質期,保質期由生產企業或包裝單位自行確定。
102 GB/T 35375-2017 凍銀魚 標籤上應註明產品名稱、規格、商標、生產單位、生產日期、生產批次編碼、單位地址、凈含量、保質期、貯藏條件。
非零售包裝應標明產品名稱、批號、製造或分裝廠名、地址及貯藏條件。附帶的產品說明中也應包括6.1.1中的信息。
103 GB/T 8885-2017 食用玉米澱粉 明確標出產品的等級。
104 GB/T 8883-2017 食用小麥澱粉 明確標出產品的等級。
105 GB/T 34747-2017 干海參等級規格 銷售包裝的標籤應符合GB 7718的規定,並標示產品鹽分含量範圍。
106 GB/T 34321-2017 食用甘薯澱粉 明確標出產品的等級。
107 GB/T 20823-2017 特香型白酒 酒精度實測值與標籤標示值允許差為±1.0%vol。
108 GB/T 33470-2016 金桔 採取適宜的方式,在運輸包裝上標明金桔的品名、等級、凈含量、產地名稱及詳細地址、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聯繫電話、執行標準編號、可追溯標誌(條形碼標籤)等。
109 GB/T 33045-2016 巢蜜 非零售包裝物或者標識上應按規定標明產品的品名、凈含量、產地、生產者(加工者或包裝者)或經營單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單一品種需註明蜜源植物。
110 GB/T 32783-2016 藍莓酒 1、標籤按GB 7718和GB 2758中的標籤部分執行,並標明產品類型。藍莓果酒應標註為“藍莓xx酒"(如藍莓梨酒)或直接標註為“藍莓果酒"。
2、外包裝紙箱除標明產品名稱、製造者(或經銷商)名稱和地址外,還應標明單位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
111 GB/T 32714-2016 冬棗 採取適宜的方式,在運輸或銷售包裝上標明冬棗的品名、等級、凈含量、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詳細地址、聯繫電話、執行標準編號等。
112 GB/T 31814-2015 凍扇貝 註明扇貝養殖或捕獲區域。
113 GB/T 24710-2009 地理標誌產品 坦洋工夫 1、獲得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生產者,應按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其產品上使用防偽專用標誌和坦洋工夫保護名稱。
2、不符合本標準的產品,其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含有坦洋工夫(包括連續或斷開)的名稱。
3、經銷單位進行分裝和小包裝時,應註明分裝或包裝日期。
114 GB/T 30761-2014 扁桃仁 包裝袋及外包裝紙箱要標籤標註,均應標明品名、品種、等級、凈重、產地、生產單位名稱和通訊地址、批次、採收年份、封裝人員代號等。
115 GB/T 30637-2014 食用葛根粉 標明產品質量等級。
116 GB/T 13516-2014 桃罐頭 產品名稱以黃桃罐頭為例,可標示為“糖水型黃桃”、“果計型黃桃"(其中果汁應標明具體名稱)、“混合型黃桃”(混合型罐頭的配料應在配料表中標明)、“清水型黃桃"。
117 GB/T 30889-2014 凍蝦 1、預包裝產品標籤應符合以下規定:a)標籤上的聲品名稱應註明蝦的種類;b)產品名稱附遍應有產品性狀的描述,所用術語應能恰當反應產品 狀,避免消費者混淆或被誤導;c)標籤上應註明產品是“熟的”、“半熟的”或“生的”,並應註明產品是養殖的還是捕撈的,以及產她的說明;d)如果產品用海水鍍冰,則應予以說明。
2、非零售包裝的標籤應標明食品名稱、批號、製造或分裝廠名、地址及貯藏條件。附帶的產品說明中也應包括7.2中的信息。
118 GB/T 31320-2014 流質糖果 1、按照“章節4"註明產品類別。按產品形態和食用方法進行分類:糖果糖液型流質糖果;泡沫糖液型流質糖果;起泡糖液型流質糖果;吹泡糖液型流質糖果;液體糖液型流質糖果;其他型流質糖果。
2、配料中原果汁含量(濃縮果汁可換算為原果汁)低於2.5%的產品,不得標為果汁××糖果;原糖果汁含量低於1.5%的產品,不得標為水果××糖果。
119 GB/T 31326-2014 植物飲料 以有食用量規定的植物為原料的產品,應標註日食用量。
120 GB/T 31116-2014 八寶粥罐頭 1、產品名稱可標示為八寶粥。
2、標籤上應標明固形物含量[以克(g)計或以%計]。
121 GB/T 31119-2014 冷凍飲品 雪糕 雪糕中原果汁含量的質量分數低於2.5%的產品,可標為“××果味雪糕”;原果汁含量的質量分數>2.5%的產品,可標為“××果汁雪糕”;含水果果肉(或果塊)的產品,可標為"xx水果雪糕"。
122 GB/T 30885-2014 植物蛋白飲料 豆奶和豆奶飲料 1、標示產品的類型,調製豆奶飲料可標示為“豆奶飲料”;
2、標示產品的蛋白質含量;
3、發酵型產品應標示殺菌(非活菌)型和未殺菌(活菌)型;
4、未殺菌(活菌)型的產品應標示乳酸菌活菌數,還應標明產品貯存溫度。
123 GB/T 31114-2014 冷凍飲品 冰淇淋 1、註明類別。
2、 冰淇淋中原果汁含量的質量分數低於2.5%的產品,可標為“××果味冰淇淋”;原果汁含量的質量分數>2.5%的產品,可標為“××果汁冰淇淋”;含水果肉(或果塊)的產品,可以標為“××水果冰淇淋”。
124 GB/T 31121-2014 果蔬汁類及其飲料 1、加糖(包括食糖和澱粉糖)的果蔬汁(漿)產品,應在產品名稱[如××果汁(漿)]的鄰近部位清晰地標明“加糖"字樣。
2、果蔬汁(漿)類飲料產品,應顯著標明(原)果汁(漿)總含量或(原)蔬菜汁(漿)總含量,標示位置應在“營養成分表”附近位置或與產品名稱在包裝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
3、果蔬汁(漿)的標示規定:只有符合“聲稱100%”要求的產品才可以在標籤的任意部位標示“100%",否則只能在“營養成分表”附近位置標示“果蔬汁含量:100%"。
4、若產品中添加了纖維、囊胞、果粒、蔬菜粒等,應將所含(原)果蔬汁(漿)及添加物的總含量合併標示,並在後面以括號形式標示其中添加物(纖維、囊胞、果粒、蔬菜粒等)的添加量。例如某果汁飲料的果汁含量為10%,添加果粒5%,應標示為:果汁總含量為15%(其中果粒添加量為5%)。
125 GB/T 13210-2014 柑橘罐頭 產品名稱以橘子罐頭為例,可標示為“糖水型橘子”、“果計型橘子”(果汁應標明具體名稱)、“混合型橘子”(混合汁的配料應在配料表中標明)、“清水型橘子”。
126 GB/T 30359-2013 蜂花粉 包裝物或者標識上應按照規定標明產品的品名、凈含量、產地、生產者(加工者或包裝者)或經營單位、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質量等級等內容,單一品種需註明粉源植物。
127 GB/T 19777-2013 地理標誌產品 山西老陳醋 1、標籤上應標註產品實際總酸。
2、標籤上應標註符合本標準規定的產品名稱,並按規定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不符合本標準規定要求,或未取得山西老陳醋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註冊登記的產品,不得使用本標準規定的山西老陳醋產品名稱。
3、外包裝應標註“易碎物品”、“怕曬”、“怕雨”標誌。